刘浩典帖文涉藐视法庭 总检察署或采取进一步行动

2024/10/20   •   1702阅
马来西亚总检察署因刘浩典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涉及藐视法庭的言论,要求其撤下相关帖子并道歉。该事件提醒公众在法庭程序期间避免对案件结果进行预判,以免损害司法程序。涉及不实指控和诋毁人格的行为也已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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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典。(图:Facebook/Donald Low)

总检察署表示,刘浩典在总检察署的要求下撤下涉及藐视法庭的社媒帖文,总检察署正在考虑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总检察署昨天(19日)傍晚发表文告这么说,同时提醒公众避免在法庭程序仍在进行的过程中,对法庭将会裁定的问题作出预判。这些问题包括证人是否可信,以及被告是否有罪。

总检察署指出,在法庭程序仍在进行时,刻意发布作出预判的公开评论,可能损害或干扰法庭程序,或有损害或干扰法庭程序的风险。

这么做会在司法维护法下,构成藐视法庭的罪名。

刘浩典前天(18日)通过社交媒体Facebook贴文称,特委会凭着两名证人的说辞指控毕丹星,结果两人都不可信,看来特委会搞错了。他还称,其中一名证人承认在一名人民行动党议员知情的情况下,窜改证据。

刘浩典昨天下午再次发文,表示自己前天发布的帖文对法庭正在审理的问题作出了预判,这么做可能损害或干扰法庭程序,或有损害或干扰法庭程序的风险。

他为此向法院道歉,并且撤下帖文,承诺不会再发布相似帖文或发表相似言论。

他也承认,他对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兼卫生部政务部长拉哈尤玛赞作出不实指控,诋毁了她的人格和诚信,并且承诺不会再发布相似帖文或发表相似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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