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典帖文涉藐視法庭 總檢察署或採取進一步行動

2024/10/20   •   1702閱
馬來西亞總檢察署因劉浩典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涉及藐視法庭的言論,要求其撤下相關帖子並道歉。該事件提醒公眾在法庭程序期間避免對案件結果進行預判,以免損害司法程序。涉及不實指控和詆毀人格的行為也已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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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典。(圖:Facebook/Donald Low)

總檢察署表示,劉浩典在總檢察署的要求下撤下涉及藐視法庭的社媒帖文,總檢察署正在考慮是否有必要採取進一步行動。

總檢察署昨天(19日)傍晚發表文告這麼說,同時提醒公眾避免在法庭程序仍在進行的過程中,對法庭將會裁定的問題作出預判。這些問題包括證人是否可信,以及被告是否有罪。

總檢察署指出,在法庭程序仍在進行時,刻意發布作出預判的公開評論,可能損害或干擾法庭程序,或有損害或干擾法庭程序的風險。

這麼做會在司法維護法下,構成藐視法庭的罪名。

劉浩典前天(18日)通過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稱,特委會憑著兩名證人的說辭指控畢丹星,結果兩人都不可信,看來特委會搞錯了。他還稱,其中一名證人承認在一名人民行動黨議員知情的情況下,竄改證據。

劉浩典昨天下午再次發文,表示自己前天發布的帖文對法庭正在審理的問題作出了預判,這麼做可能損害或干擾法庭程序,或有損害或干擾法庭程序的風險。

他為此向法院道歉,並且撤下帖文,承諾不會再發布相似帖文或發表相似言論。

他也承認,他對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衛生部政務部長拉哈尤瑪贊作出不實指控,詆毀了她的人格和誠信,並且承諾不會再發布相似帖文或發表相似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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