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人涉嫌诈骗或当钱骡 骗走逾1300万元

警方在全岛展开为期两个星期的执法行动。共有411人因涉嫌诈骗或充当钱骡,遭到警方调查。他们涉及1500多起诈骗案,受害者的损失金额超过1300万元。
警方发文告表示,商业事务局和七大警署在去年12月8日到31日展开执法行动。292名男子和119名女子因涉嫌诈骗或当钱骡被警方调查。
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才16岁。警方指他们涉及的骗案,包括求职、投资、电子商务、网络爱情,钓鱼和冒充政府官员等。
警方强调如果欺诈罪成者可面对最高十年监禁和罚款,如果洗钱罪成,则可面临最高十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如果无照提供付款服务的罪成,最高可判三年监禁或罚款12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