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庆要到了!
8月1日起生效,国人和企业将可更广泛地使用国家象征,表达爱国和团结精神。
政府公布更新后的使用规范,防止人们滥用国家象征或无意中触犯法令。

国会是在去年9月通过法案,取代《新加坡国徽、国旗与国歌法》。新法令除了涵盖原有法令下的国徽、国旗和国歌,也纳入新的国家象征,包括:国家信约、公共印章、狮头符号、国花、总统象征等。总统象征包含:总统徽章、旗帜和印章。
在新法令下,国人和企业无需事先获得批准,就可在7月到9月国庆期间把国旗用作装饰或商业用途。政府也准许国人在非国庆期间,在服饰上使用国旗的图案,但不能作为商业用途。
此外,使用国旗图案时,也必须印在服饰上的适当位置或适当物件,例如:只能印在腰部以上的位置;不能印在一次性口罩或塑料袋等用后即丢的物件上;不能印在裤子、内衣裤、鞋子等服饰上;不能遮盖部分国旗图案或摆在其他图案与文字之下等。
另外,部长有权允许国人在非国庆期间张挂国旗。
为防止人们滥用国家象征,新法令也扩大到涵盖电子版和其他类型的国家象征复制品。法令禁止制作和悬挂经过修改或歪曲的国旗,也不允许歪曲或修改国徽和总统徽章。

有关国歌的条例将涵盖经重新诠释的数码版本。此外,任何人如果要使用国歌作为商业用途,需获得部长批准;经重新编曲的国歌如果触犯条例,也不得录制成曲。
另外,新法令也赋予有关当局权利,向不敬使用国旗、国歌或信约的个人发出制止令,以纠正不当做法。不遵守制止令将构成犯罪。违反《国家象征法》的最高刑罚是罚款3万元,或坐牢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艺术及美术教育工作者说,当局明确列出使用规范,让他在教导学生进行艺术创作时,能提供更好的指引。

“这样美术家和艺术家可以以一个很容易的方法,按场合来使用这些象征和标志,爱国精神肯定比较容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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