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适用豁免
对来自“指定投资”的“特定收益”免税, 基金从特定收益中分配的资金在基金投资者手中将同样获得豁免。不在免税范围的收入包括来自位于新加坡的不动产、实物黄金投资和艺术品的收入。
指定投资包含:指定股票及股份、给予非居民企业的特定贷款、指定单位信托基金、指定交易所买卖基金或任何其他证券、伊斯兰金融产品、信贷融通及借款、特定债券、票据、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存单、特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买卖)、商品衍生品、架构性产品等。
特定收益是指:从指定投资获得的收入或收益,如股息、利息、息票、出售证券、债券等。
13O计划免除“获批公司”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与指定投资相关的基金中获得的特定收益; 13U计划免除“核准人员”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与指定投资相关的基金中获得的特定收益; 13D计划免除“指定人士”从新加坡基金经理管理的与指定投资相关的基金中获得的特定收益。

03 香港家族办公室与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税收豁免要求对比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家族办公室税务豁免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