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风高,新加坡大士海域,一艘拖船正鬼鬼祟祟地进行非法交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警察海岸卫队早已盯上他们,8名船员当场被捕。
凌晨突袭,人赃并获
8月13日凌晨1点刚过,当新加坡大部分地区都沉入梦乡时,西部的大士(Tuas)海域却暗流涌动。警察海岸卫队的巡逻人员在例行巡逻中,发现了一艘行踪诡异的新加坡注册拖船,并立即上前盘查。

执法人员迅速登船,眼前的一幕证实了他们的怀疑:一场非法的船用柴油(Marine Gas Oil)交易正在进行。船上8名年龄介于25至54岁的船员被当场控制。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这伙人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船上价值约10570新元的燃油卖给另一方。他们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人赃并获,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
监守自盗?罪加一等!
千万别把这事当成普通的小偷小摸。这8名船员面临的,是听起来有点绕口的“监守自盗罪”(theft by servant of property in possession of master)。它和普通盗窃有本质区别,惩罚也重得多。简单说,就是利用雇主的信任,偷窃公司财产。
在新加坡《刑事法典》中,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失信罪。法律之所以对监守自盗“另眼相看”,是因为它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破坏了雇佣关系中最基本的信任,是对整个行业风气的腐蚀。因此,法官在量刑时,通常会比普通盗窃案更严厉。
8月14日,这8人已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等待他们的将是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为了一万多新元,赌上未来7年的自由和前途,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大了。
海上“油耗子”为何屡禁不止?
新加坡作为全球最繁忙的港口和顶级船舶加油中心,每天都有无数船只往来停靠。巨大的燃油交易量,也催生了非法交易的黑市土壤。总有人想铤而走险,从中分一杯羹,这些海上“油耗子”也因此屡禁不止。
这些“油耗子”往往利用复杂的航运网络和夜幕作掩护,自以为能瞒天过海。但他们显然低估了新加坡执法部门的警惕性。警察海岸卫队常年在新加坡领海内进行全天候的严密巡逻和突击检查,时刻警惕着各类海上非法活动,以确保这片繁忙水域的安全与秩序。
警方也借此案再次发出严厉警告:对新加坡领海内的任何非法燃油交易,都将严肃处理。这次的逮捕行动,无疑是再次向所有心怀不轨者敲响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在新加坡,这类犯罪行为向来是零容忍。
📌 要点总结
✦ 8名年龄介于25至54岁的船员,因涉嫌非法出售船用燃油在大士海域被捕。
✦ 涉案燃油价值约10570新元,船员在所属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监守自盗。
✦ 嫌犯面临“监守自盗罪”指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并处罚款。
海上捞偏门,小心把自己捞进牢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