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風高,新加坡大士海域,一艘拖船正鬼鬼祟祟地進行非法交易。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警察海岸衛隊早已盯上他們,8名船員當場被捕。
凌晨突襲,人贓並獲
8月13日凌晨1點剛過,當新加坡大部分地區都沉入夢鄉時,西部的大士(Tuas)海域卻暗流涌動。警察海岸衛隊的巡邏人員在例行巡邏中,發現了一艘行蹤詭異的新加坡註冊拖船,並立即上前盤查。

執法人員迅速登船,眼前的一幕證實了他們的懷疑:一場非法的船用柴油(Marine Gas Oil)交易正在進行。船上8名年齡介於25至54歲的船員被當場控制。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這夥人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將船上價值約10570新元的燃油賣給另一方。他們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人贓並獲,為自己的貪念付出了代價。
監守自盜?罪加一等!
千萬別把這事當成普通的小偷小摸。這8名船員面臨的,是聽起來有點繞口的「監守自盜罪」(theft by servant of property in possession of master)。它和普通盜竊有本質區別,懲罰也重得多。簡單說,就是利用僱主的信任,偷竊公司財產。
在新加坡《刑事法典》中,這種行為屬於嚴重的失信罪。法律之所以對監守自盜「另眼相看」,是因為它不僅造成財產損失,更嚴重破壞了僱傭關係中最基本的信任,是對整個行業風氣的腐蝕。因此,法官在量刑時,通常會比普通盜竊案更嚴厲。
8月14日,這8人已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等待他們的將是最高7年監禁和罰款。為了一萬多新元,賭上未來7年的自由和前途,這筆帳怎麼算都虧大了。
海上「油耗子」為何屢禁不止?
新加坡作為全球最繁忙的港口和頂級船舶加油中心,每天都有無數船隻往來停靠。巨大的燃油交易量,也催生了非法交易的黑市土壤。總有人想鋌而走險,從中分一杯羹,這些海上「油耗子」也因此屢禁不止。
這些「油耗子」往往利用複雜的航運網絡和夜幕作掩護,自以為能瞞天過海。但他們顯然低估了新加坡執法部門的警惕性。警察海岸衛隊常年在新加坡領海內進行全天候的嚴密巡邏和突擊檢查,時刻警惕著各類海上非法活動,以確保這片繁忙水域的安全與秩序。
警方也藉此案再次發出嚴厲警告:對新加坡領海內的任何非法燃油交易,都將嚴肅處理。這次的逮捕行動,無疑是再次向所有心懷不軌者敲響警鐘——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在新加坡,這類犯罪行為向來是零容忍。
📌 要點總結
✦ 8名年齡介於25至54歲的船員,因涉嫌非法出售船用燃油在大士海域被捕。
✦ 涉案燃油價值約10570新元,船員在所屬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監守自盜。
✦ 嫌犯面臨「監守自盜罪」指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並處罰款。
海上撈偏門,小心把自己撈進牢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