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次被抓还不怕!印尼男子又偷渡来新加坡,这次还当“船老大”载人入境
有人是跌倒一次就长记性,有人是被抓五次还觉得自己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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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6岁印度尼西亚男子,早年因为逾期逗留被新加坡判刑并驱逐出境,没想到之后五年里,他又四次非法入境新加坡,次次被判坐牢打鞭。
更夸张的是,他不但没有收手,后来还摇身一变,当起了“偷渡船老大”,收费驾驶舢板,把六名同乡从印尼峇淡岛载到新加坡非法入境。
这名被告是印度尼西亚籍男子拉杰迪(La Jaadi,26岁)。他面对三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指他载送三人非法入境。他否认有罪,但早前被裁定罪成。
星期三(5月13日),他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判坐牢三年,以及鞭打九下。由于他是在假释期间再次犯案,还必须额外坐牢12天。
更值得注意的是,被告目前其实还在服刑。2025年3月,他已经因为再次非法入境,被判坐牢一年八个月及鞭打八下;又因为假释期间再犯,被额外加监90天。
换句话说,这个人不是第一次犯,也不是第二次犯,而是已经把非法入境当成“常规操作”。
根据控方陈词,2024年9月21日晚上,被告从印尼峇淡岛出发,驾驶一艘电动舢板,载着六名印尼男子偷渡前往新加坡。
调查显示,被告事前已做好计划。他向六名男子每人收取150万至300万印尼盾,折合约108至218新元,并用这些钱购买舢板。
当天晚上约8时,被告通知六人在峇淡岛一处海岸集合登船。出发后,被告全程掌舵,还刻意借其他船只作掩护,试图躲避新加坡警察海岸卫队的侦查。
直到他认为“安全”后,才驾驶舢板进入新加坡水域,并在隔天清晨约5时,在樟宜一带靠岸。
抵达新加坡后,被告还指示六人攀上水闸,穿过树林,再安排他们登上一辆银色货车,前往武吉知马一带的森林区域。
这六人之后被安置在森林区居住,并在接下来约两个月内,按照被告安排非法售卖漏税香烟赚钱。
也就是说,这不是简单的“偷偷上岸”,而是一条完整的非法入境链条:有人收费、有人掌舵、有人接应、有人安排住宿,甚至还安排后续非法赚钱。
七名非法入境者中,四人在2024年11月9日落网;另一人和被告分别在2025年1月7日和2月17日被捕;最后一人则在贩卖漏税烟约一年后,于2025年8月12日被逮捕。
被告在审讯中辩称,案发时主要掌舵的人并不是他,他只是暂时代为掌舵。他还指调查官没有认真听他的说法,甚至淡化警戒供词的重要性,让他直接签名。
不过,控方指出,被告在多份警方口供中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只是“暂时代开船”,反而在三份口供中都承认了罪行。
在场的通译员和另一名警员也作证表示,他们从未听过被告提出这套说法,调查官也没有淡化警戒供词的重要性。
因此,控方认为,被告对调查官的指控完全没有根据。
庭上还揭露,两名涉案非法入境者在警方口供中说法一致,都指被告是这起偷渡行动的主谋。
但被告后来竟然与其中一名非法入境者串供,让对方在庭上改口,声称主谋不是被告。由于这名证人的庭上证词与早前警方口供严重不符,最终被控方弹劾。
控方指出,被告有严重前科。早在2019年1月,他就因为逾期逗留被判坐牢打鞭。之后在2019年7月、2020年10月、2022年2月和2023年9月,他又四次因为非法入境新加坡被判监打鞭。
到了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他还处于假释期间,结果又再次犯案,甚至升级成收费载人非法入境。
控方形容,被告是这起偷渡行动的主谋,不仅收费载送六人入境,还安排货车、住宿,并让他们售卖漏税烟。他的行为有预谋,罪行也难以侦查。
更严重的是,被告还在审讯中妨碍司法公正,让一名控方证人向法庭撒谎,并对调查官作出多项无端指控。
最终,法官判他坐牢三年、鞭打九下,并因假释期间重犯,额外坐牢12天。
这起案件也再次说明,新加坡对非法入境、逾期逗留、协助偷渡等行为,一直都是严厉打击。尤其是这种多次犯案、收费载人偷渡、还涉及漏税烟的情况,更不是简单的“想来打工”可以解释。
来新加坡,一定要走合法渠道。
不要相信所谓“有人带路”“可以偷渡过去”“到了再想办法”这种话。新加坡边境管控严格,执法也非常严,一旦被抓,不只是坐牢,还可能面对鞭刑和驱逐出境。
有些路,看起来是捷径,其实是把自己送进监狱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