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虎离山!青年约同学出门,原来是早已瞄准他家的这个

2020/01/21   •   3243阅
19岁青年因多次探访受害者家中,发现门没锁,遂与同伙共谋潜入偷窃。案件发生于去年3月28日,被邻居撞见揭发,导致被告被判入青年改造所。这起案件涉及偷窃、计划犯案以及被告的多次食言,反映出其毫无悔意的行为。

19岁青年“调虎离山”,约男同学出门吃饭,好让两名同伙潜入同学家,偷走存有1000元的保险箱,结果被邻居撞见揭发。

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3月28日,地点是在后港6巷第525座组屋的一间单位。

被告王康俊(19岁)面对两项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的控状,控方针对其中一项提控,其余由法官下判时考虑。案发时,被告与两名同伙及受害者是同学关系。

根据案情,被告曾几次探访受害人的住家,发现受害者通常不锁门或不关好房门和铁门。案发前一周,被告计划让两名同伙潜入受害者家中偷保险箱,平分贼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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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两名同伙被邻居揭发后,将保险箱抬回受害者家中。(读者提供) 事发当天下午3时,被告约受害者到附近商场吃午餐,随后发简讯通知同伙下手。下午3时30分至5时,两名同伙潜入受害者家中,找到房间橱内的黑色保险箱,里头存有1000元现金。

同伙搬走保险箱时,正好被受害者的邻居撞见。邻居上前质问,要他们将保险箱还回去;两名同伙照做并道歉,还请求邻居不要报警。

受害者回家后,邻居告知一切,随后报警。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8年因偷窃罪被判15个月缓刑监视。控方强调,被告不仅在缓刑期间再犯案,罪行更严重,计划犯案也深思熟虑,表明被告毫无悔意。 法官表示,被告曾答应不再犯但却食言;他也已经给了被告很多机会,因此判被告进入青年改造所(RTC)至少12个月。(人名译音)

记者:项慧菲 王钲扬 摄影:曾宪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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