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控股集团(Sakae Holdings)前董事Ong Siew Kwee,涉及挪用1580万元等罪名,昨天(7日)被判坐牢十年六个月。
据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56岁的被告,今年5月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失信、一项教唆伪造,以及一项在庭上做伪证的罪名成立。案件涉及与武吉士商业大厦Bugis Cube有关的合资企业。
另外两名涉案人员Ho Yew Kong和Chua Wei Tat也因在相关高庭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各被判坐牢一年。
法官:涉款数额高 被告缺乏悔意
控方早前要求判处Ong Siew Kwee,12年到13年监禁,辩方则要求判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九个月。
法官判刑时提出多项加重刑罚因素,包括涉案金额庞大、Ong Siew Kwee担任Gryphon Capital Management首席投资长时受到高度信任、他为避免罪行被揭发而采取的措施,以及缺乏悔意。
法官同意控方所指,1580万元客观而言属于一笔巨款。虽然Ong Siew Kwee已全数归还款项,但法官认为,这是根据她此前作出的裁决进行,并非被告自愿归还,因此无法反映他的悔意。
法官也指出,如果不是因为Ong Siew Kwee的职位,以及公司对他的高度信任,相关资金不会如此轻易被转走。
案件详情
根据控方,Ong Siew Kwee同时任荣控股集团董事经理符标熊(Douglas Foo)有生意往来,两人在2009年同意通过GREIH这家合资企业收购Bugis Cube,荣控股集团后来成为GREIH的少数股东。
控方指,时任GREIH董事Ong Han Boon和今天被判刑的三名男子制造虚假的文件记录,以支持一项捏造的说法,即GREIH曾将Bugis Cube部分单位出租给ERC Institute,后来终止租约,因此须向ERC Institute支付赔偿。
案件核心是一份注明日期为2012年3月1日的租约。法庭裁定有关文件属伪造。
2012年9月,Ong Siew Kwee安排GREIH转出1580万元,其中1430万元转给ERC International,另外150万元转给ERC Unicampus。
法庭裁定,这些款项没有合理依据,并导致GREIH蒙受损失。
根据法律,在司法程序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可判坐牢最长七年及罚款。
失信罪可判坐牢最长1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教唆伪造罪,则可判坐牢最长15年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