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1580萬元 榮控股集團前董事判監十年半

2026/08/09   •   327閱
榮控股集團前董事Ong Siew Kwee因涉及挪用1580萬元巨款、教唆偽造文件及庭上做偽證,被判處十年六個月監禁。本案揭秘其如何利用職權信任,通過偽造租約等手段轉移資金,即便全數歸還款項仍被法官判定缺乏悔意。深入了解這起令人震驚的商業失信大案及其判決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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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控股集團(Sakae Holdings)前董事Ong Siew Kwee,涉及挪用1580萬元等罪名,昨天(7日)被判坐牢十年六個月。

據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56歲的被告,今年5月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失信、一項教唆偽造,以及一項在庭上做偽證的罪名成立。案件涉及與武吉士商業大廈Bugis Cube有關的合資企業。

另外兩名涉案人員Ho Yew Kong和Chua Wei Tat也因在相關高庭訴訟中提供虛假證據,各被判坐牢一年。

法官:涉款數額高 被告缺乏悔意

控方早前要求判處Ong Siew Kwee,12年到13年監禁,辯方則要求判監五年六個月至五年九個月。

法官判刑時提出多項加重刑罰因素,包括涉案金額龐大、Ong Siew Kwee擔任Gryphon Capital Management首席投資長時受到高度信任、他為避免罪行被揭發而採取的措施,以及缺乏悔意。

法官同意控方所指,1580萬元客觀而言屬於一筆巨款。雖然Ong Siew Kwee已全數歸還款項,但法官認為,這是根據她此前作出的裁決進行,並非被告自願歸還,因此無法反映他的悔意。

法官也指出,如果不是因為Ong Siew Kwee的職位,以及公司對他的高度信任,相關資金不會如此輕易被轉走。

案件詳情

根據控方,Ong Siew Kwee同時任榮控股集團董事經理符標熊(Douglas Foo)有生意往來,兩人在2009年同意通過GREIH這家合資企業收購Bugis Cube,榮控股集團後來成為GREIH的少數股東。

控方指,時任GREIH董事Ong Han Boon和今天被判刑的三名男子製造虛假的文件記錄,以支持一項捏造的說法,即GREIH曾將Bugis Cube部分單位出租給ERC Institute,後來終止租約,因此須向ERC Institute支付賠償。

案件核心是一份註明日期為2012年3月1日的租約。法庭裁定有關文件屬偽造。

2012年9月,Ong Siew Kwee安排GREIH轉出1580萬元,其中1430萬元轉給ERC International,另外150萬元轉給ERC Unicampus。

法庭裁定,這些款項沒有合理依據,並導致GREIH蒙受損失。

根據法律,在司法程序中故意提供虛假證據,可判坐牢最長七年及罰款。

失信罪可判坐牢最長15年、罰款,或兩者兼施;教唆偽造罪,則可判坐牢最長15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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