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讯)父母两人对孩子该报名哪所小学各持己见,最终闹上法庭。
法官裁定由父亲决定孩子报读的小学,并表示孩子的上学通勤时间是其中一个关键考量。
《8视界新闻网》报道,法庭文件显示,这对夫妻于2019年结婚并育有一名孩子,2022年开始办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孩子的监护权,并共同照顾孩子。
孩子将于2027年入读小学。由于原有庭令没有针对小学报名作出安排,父母都希望孩子进入各自选择的学校,因此分别向法院提出申请。
学校名气并非最重要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将学校声誉、家长是否为校友、学校与住处的距离等因素纳入考量。但是,最终仍须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依归。
法官认为,尽管许多父母会着重在学校声誉,但这可能使小学报名演变成学校“排名”的比较,而忽略其他更重要的因素。
通勤时间成关键
在这起案件中,父母各自选择的学校距离自己的住处不到5分钟,但两人住处相距约30至40分钟。
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就读靠近其中一方住家的学校,在另一方家中过夜后,上学路程单程可能需要约30分钟。
根据早前的共同照顾安排,孩子每周分别有一段时间由父亲和母亲照顾。
法官表示,孩子每周有3个上课日由父亲负责准备上学,相比之下,母亲负责两个上课日。因此,如果由父亲决定就读的小学,孩子每周有3个早晨无需为了上学而太早起床。
如果首选学校没有学额,父亲也可选择其他仍有学额的学校。
法官指出,这起案件之所以特别着重通勤和上学准备时间,是因为其他大部分考量因素都属中性。
另外,由于双方平均分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因此都不能称为主要照顾者。
法院也判父亲获得1000元诉讼费,作为孩子两轮报名小学的费用。孩子母亲已于8月5日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