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维护种族和谐法令》于9月15日正式生效。新法统合了既有涉种族和谐的法律条文,不仅赋予内政部长发出限制令的权力,还引入了非刑罚性质的社区补救机制,并同步设立全新的种族与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
部长可发限制令,轻微违例可走社区补救
内政部9月14日证实,2025年2月4日在国会通过的《维护种族和谐法令》(Maintenance of Racial Harmony Act)正式投入运作。新法赋予内政部长行政权力,可针对制作、传播或公开发布危害种族和谐内容的人员直接发出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
接获限制令的一方必须立即停止散播指定内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确保相关材料不再在新加坡本地传播。为确保权力制衡,限制令发出后将送交总统理事会独立审查,当事人有权申述,最终由总统依内阁建议决定维持、修改或撤回。
除了刚性惩治,新法还引入了社区补救机制(Community Remedial Initiative)。针对情节较轻的涉种族违法行为,涉事者可通过参与社区服务、修复跨族群关系等替代方案争取免于刑事起诉。这套机制借鉴了1990年推行的《维持宗教和谐法令》,旨在化解矛盾、防微杜渐。
重要的是拥有这些权力,但在使用时要非常、非常谨慎和明智。 约300家社团纳入监管,2028年启动首轮申报
新法令对本地民间组织的治理架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约300家宗乡会馆和商业社团被指定为“基于种族的实体”(race-based entities),须参照宗教团体的标准,落实领导层任职限制,并如实申报外来资金及与境外机构的关联往来。
内政部表示,当局将在合规过渡期内向指定实体提供辅导与指引,首轮申报工作定于2028年4月展开。这一举措主要用于防范境外恶意势力通过资金渗透或借由宗乡网络煽动新加坡内部的族群矛盾。
12人总统理事会履新,退休法官朱汉德领衔
伴随新法落地,原有的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正式扩组为“种族与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PCRRH),首届三年任期同步开启。总统尚达曼已委任12名代表组成新理事会,由最高法院退休法官朱汉德(Choo Han Teck)出任主席。
理事会成员涵盖新加坡各大主要族群与宗教领袖,包括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会长蔡天宝、新加坡佛教总会会长释广品、新加坡伊斯兰宗教学者委员会主席纳兹鲁汀以及天主教新加坡总教区总主教吴成才等,其中4人为主席团留任成员。
📌 要点总结
✦ 《维护种族和谐法令》9月15日生效,内政部长可发限制令,轻微违例可走社区补救
✦ 约300家宗乡会馆及商业社团列入监管名单,2028年4月首次申报外资
✦ 12人种族与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同步就任,由退休法官朱汉德出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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