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21岁男子以及两名分别为15岁和19岁的少年,他们涉嫌参与一起摩托车盗窃案。
2026年8月17日晚上10时许,警方接报一起摩托车盗窃案。受害者报告称,其停放在淡滨尼83街(Tampines Street 83)停车场内的摩托车被盗。
通过后续调查和实地走访,来自勿洛警区(Bedok Police Division)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的警员锁定了三人身份,并在8月18日,即报案后15小时内将其逮捕。被盗摩托车已被追回。
该名21岁男子和19岁少年将于2026年8月19日在法院受审,他们将被指控触犯《1871年刑法》第379A条及第34条,涉嫌共同意图盗窃机动车辆。该罪行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及罚款。目前,警方仍在对另一名15岁少年的调查中。
警方提醒所有摩托车车主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将摩托车停放在光线充足的区域;
为摩托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并确保其运行良好;
车辆无人看管时,务必拔掉点火钥匙并锁车;
切勿将备用钥匙或发射器留在摩托车的任何储物格内。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8月18日 @ 晚上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