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21歲男子以及兩名分別為15歲和19歲的少年,他們涉嫌參與一起摩托車盜竊案。
2026年8月17日晚上10時許,警方接報一起摩托車盜竊案。受害者報告稱,其停放在淡濱尼83街(Tampines Street 83)停車場內的摩托車被盜。
通過後續調查和實地走訪,來自勿洛警區(Bedok Police Division)和警察行動指揮中心的警員鎖定了三人身份,並在8月18日,即報案後15小時內將其逮捕。被盜摩托車已被追回。
該名21歲男子和19歲少年將於2026年8月19日在法院受審,他們將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379A條及第34條,涉嫌共同意圖盜竊機動車輛。該罪行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及罰款。目前,警方仍在對另一名15歲少年的調查中。
警方提醒所有摩托車車主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將摩托車停放在光線充足的區域;
為摩托車安裝防盜報警器並確保其運行良好;
車輛無人看管時,務必拔掉點火鑰匙並鎖車;
切勿將備用鑰匙或發射器留在摩托車的任何儲物格內。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8月18日 @ 晚上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