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安全委员会下月起投入运作 黄永吉任总监

2026/05/16   •   732阅
互联网安全委员会即将正式运作,同步实施《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法案》!重点打击人肉搜索、私密影像传播、网络骚扰等五大严重网络伤害,旨在加强法律问责并为受害者提供快速援助渠道。想知道如何应对匿名账户侵害及有害内容移除机制?快来了解网络空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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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图:iStock)

互联网安全委员会 (Online Safety Commission)将在下个月29日正式投入运作,由资深公务员黄永吉(Francis Ng)担任总监。在这同时,去年已经在国会三读通过的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法案(Online Safety (Relief and Accountability) Bill)也将在同一天生效。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和律政部前天(14日)发表联合文告表示,50岁的资深公务员黄永吉将在6月1日到28日期间,担任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的候任总监,并在委员会6月29日正式投入运作后出任总监。

黄永吉拥有超过25年的公共部门法律事务经验,也曾担任多项要职,包括律政部法律政策署署长,以及总检察署刑事检控司副检察官。

他目前除了担任官方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和公共信托人(Public Trustee),也兼任官方接管人(Official Receiver)、执照官(Licensing Officer)、放贷人注册官,以及典当商注册官兼赡养费事务执行长官。

加强我国应对网络伤害能力

文告指出,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和法案生效,将加强我国应对网络伤害的能力,为受害者提供一个专门的渠道及时寻求援助,并明确规定有害内容发布者,以及网络空间和平台运营者的责任。

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法案共涵盖13类网络危害。实施后的第一阶段,将重点关注五种最普遍和最严重的侵害行为,包括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影像、涉及儿童的不当影像传播、人肉搜索(doxxing)、网络骚扰以及网络跟踪。

其余八类的网络危害,包括发布虚假信息或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等,当局也将分阶段逐步纳入委员会的处理范围。

文告也表示,一旦发生网络伤害,互联网安全委员会可下达指示制止网络危害行为。这些措施包括要求移除有害内容,或限制加害者的网络账号使用权限。

这些指示可针对发布有害内容者(Communicators),相关群组或页面的管理员(Administrators),以及托管有害内容的平台(Platforms)。

法案也将提供工具,协助受害者应对隐藏在匿名账户背后的施害者。在适当情况下,委员会可要求平台提供涉嫌相关网络危害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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