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无故袭击他人 女子被判36周监禁
一名被法庭形容为“危险且易怒”的女子涉及多起无故袭击案,受害者包括一名警员和一名74岁老妇。
被告努尔·希拉·阿卜杜勒·萨巴尔(Nur Sheerah Abd Sabar),现年28岁,于2024年犯下首两起袭击案,同年11月被捕。2025年保释期间,她再次犯下两起袭击案。
今年2月20日,努尔年满28岁当天,她在法庭上对三项蓄意伤害罪及一项袭击公务员罪名认罪,被判处36周监禁。
控方律师陈姓副检察官(Thaddeus Tan)指出,被告于2024年6月4日下午3时左右,在兀兰第6道的咖啡店外走过第一名受害者身旁时,突然袭击这名57岁女子。
法庭文件未披露此次袭击的原因。被告先是掐住受害者颈部,随后挥拳攻击,得手后离开咖啡店。
受害者的女儿向警方报案,称母亲事后嘴巴流血。受害者前往邱德拔医院就诊,院方给予两天病假。
2024年11月4日,被告再次犯案。她在蔡厝港街第51号的一家店铺内袭击一名68岁女收银员。
被告此前在店内挑选了一些衣服,随后前往柜台结账。收银员告知她需支付34元。
控方律师陈姓副检察官表示:“被告使用手机,声称已通过PayNow付款。收银员要求确认,要求被告出示付款确认页面。”
“然而,被告拒绝出示,坚持称已付款……收银员于是扣留装有衣服的塑料袋。”
被告将手机砸向这名年长女子,击中其右眉,导致出血。
一名目击者报警,警方到场后逮捕被告,被告当日稍后获准保释。
第三起袭击案发生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1时前。被告在海军部地铁站附近的巴士站袭击一名74岁女子。
控方律师陈姓副检察官表示:“被告主动伤害受害者,掌掴其面部,将她推倒在巴士站座椅上,并骑在受害者身上掐住其颈部。”
“约四秒后,被告松手,受害者起身离开,登上下一班巴士逃离现场。”
法庭文件未说明此次袭击的原因。闭路电视录像记录了全过程。
法庭获知,第三名受害者事后出现噩梦症状,不敢重返同一巴士站。
2025年9月8日下午3时左右,一名47岁警员正在调查上述案件,前往被告位于兀兰第6道HDB组屋的单位。
该警员表明身份,并向被告出示巴士站袭击案的闭路电视录像截图。
然而,被告坚持要求查看完整录像,警员建议下楼观看。但被告拒绝,并抢过警员的手机摔在地上。
控方律师指出,当警员弯腰捡起手机时,被告将其猛力推向墙壁,并多次击打其头部。
“受害者倒地后,被告继续掌掴并抓挠其头部。”
被告转身呼叫弟弟时,警员趁机逃脱。
受害者送院后被发现右肺挫伤等伤痕。
被告于2025年9月8日再次被捕,至今还押候审。
今年2月20日,控方律师陈姓副检察官促法庭判处最高12个月半的监禁。
他表示:“被告是一名危险且易怒的个人,必须处以严厉刑罚以阻吓其未来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