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且易怒」女子因襲擊4人入獄 包括一名警察和老年受害者

2026/02/20   •   1061閱
一名28歲女子因多次無故襲擊他人,包括警員和74歲老婦,被法庭判處36周監禁。案發時,她情緒失控、暴力襲擊,甚至在保釋期間再犯。法庭形容其行為『危險且易怒』,引發社會關注。案件細節震撼,閉路電視記錄全過程,受害者身心受創。究竟她為何屢次施暴?法庭如何量刑?點擊查看案件全貌與深層剖析,了解這起令人震驚的公共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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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無故襲擊他人 女子被判36周監禁

一名被法庭形容為「危險且易怒」的女子涉及多起無故襲擊案,受害者包括一名警員和一名74歲老婦。

被告努爾·希拉·阿卜杜勒·薩巴爾(Nur Sheerah Abd Sabar),現年28歲,於2024年犯下首兩起襲擊案,同年11月被捕。2025年保釋期間,她再次犯下兩起襲擊案。

今年2月20日,努爾年滿28歲當天,她在法庭上對三項蓄意傷害罪及一項襲擊公務員罪名認罪,被判處36周監禁。

控方律師陳姓副檢察官(Thaddeus Tan)指出,被告於2024年6月4日下午3時左右,在兀蘭第6道的咖啡店外走過第一名受害者身旁時,突然襲擊這名57歲女子。

法庭文件未披露此次襲擊的原因。被告先是掐住受害者頸部,隨後揮拳攻擊,得手後離開咖啡店。

受害者的女兒向警方報案,稱母親事後嘴巴流血。受害者前往邱德拔醫院就診,院方給予兩天病假。

2024年11月4日,被告再次犯案。她在蔡厝港街第51號的一家店鋪內襲擊一名68歲女收銀員。

被告此前在店內挑選了一些衣服,隨後前往櫃檯結帳。收銀員告知她需支付34元。

控方律師陳姓副檢察官表示:「被告使用手機,聲稱已通過PayNow付款。收銀員要求確認,要求被告出示付款確認頁面。」

「然而,被告拒絕出示,堅持稱已付款……收銀員於是扣留裝有衣服的塑料袋。」

被告將手機砸向這名年長女子,擊中其右眉,導致出血。

一名目擊者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被告,被告當日稍後獲准保釋。

第三起襲擊案發生於2025年8月25日上午11時前。被告在海軍部地鐵站附近的巴士站襲擊一名74歲女子。

控方律師陳姓副檢察官表示:「被告主動傷害受害者,掌摑其面部,將她推倒在巴士站座椅上,並騎在受害者身上掐住其頸部。」

「約四秒後,被告鬆手,受害者起身離開,登上下一班巴士逃離現場。」

法庭文件未說明此次襲擊的原因。閉路電視錄像記錄了全過程。

法庭獲知,第三名受害者事後出現噩夢症狀,不敢重返同一巴士站。

2025年9月8日下午3時左右,一名47歲警員正在調查上述案件,前往被告位於兀蘭第6道HDB組屋的單位。

該警員表明身份,並向被告出示巴士站襲擊案的閉路電視錄像截圖。

然而,被告堅持要求查看完整錄像,警員建議下樓觀看。但被告拒絕,並搶過警員的手機摔在地上。

控方律師指出,當警員彎腰撿起手機時,被告將其猛力推向牆壁,並多次擊打其頭部。

「受害者倒地後,被告繼續掌摑並抓撓其頭部。」

被告轉身呼叫弟弟時,警員趁機逃脫。

受害者送院後被發現右肺挫傷等傷痕。

被告於2025年9月8日再次被捕,至今還押候審。

今年2月20日,控方律師陳姓副檢察官促法庭判處最高12個月半的監禁。

他表示:「被告是一名危險且易怒的個人,必須處以嚴厲刑罰以阻嚇其未來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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