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马男子开“霸王车”到狮城载客,车子被充公,他入禀高庭提出上诉要求索回车辆,法官驳回其申请。(档案照)
(新加坡讯)大马男子开“霸王车”到狮城载客,被发现后遭罚款吊牌,车子也被充公,本地男子以车子刚买不久、如今无法使用却仍需按月偿还剩余9年车贷为由,入禀高庭提出上诉,要求索回车辆。
《新明日报》报导,根据案情,马来西亚籍被告特基森瓦拉(31岁)是在2025年9月30日,从狮城斜阳大道接载乘客前往新山,并收取70元车费。
他在途经兀兰关卡时被拦截,揭发未持公共服务车辆执照及有效保险,抵触公路交通法令与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
他于今年5月认罪后,被判罚款1800元、吊销驾照12个月,涉案车辆遭法庭下令充公;被告随后入禀高庭提出上诉,要求索回车辆。
被告称,事发时他刚贷款11万令吉购车,贷款须分9年还清,在无法使用车子的情况下,已白白还了一年贷款。
他辩称载客是家人安排的“合法社交拼车”,自己仅分得10元补贴。
他还表示,当初之所以认罪,是因为以为尽早认罪就能早日结案,且缴清罚款后便能领回车子。
他甚至声称,陆路交通局曾在电邮中提及结案后会归还车辆。
然而,当法官要求他出示相关电邮证明时,他又改口称,对方仅表示结案后才会与他讨论车子的事宜。
控方反驳指出,被告在先前认罪及充公聆讯中从未提及“拼车”,如今提出此说法系推翻已承认的罪状。
乘客当时确实支付了70元,只要有人在这项安排中获利,拼车豁免条款即不适用。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下达充公令属于强制性规定,法官无权仅凭被告有未偿车贷而豁免充公。
使用ChatGPT 代写上诉内容
被告称在询问朋友意见后决定提出上诉,并使用ChatGPT代写了上诉内容。
法官指出,即便上诉文件是由人工智能代写,被告仍须对其呈交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也说,被告的说法和早前承认的罪行相抵触,所谓“合法的社交拼车安排”说法,纯属事后之见,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非自愿承认罪行,因此他并没有理由撤回早前承认的罪行。
法官虽然同情被告处境,但法律规定十分明确,控方提出的充公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提出,法院就必须依法下令充公涉案车辆。
由于被告的上诉缺乏法律依据,法官最终驳回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