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称为“保护”妻子才持木棍袭击81岁邻居,83岁老翁早前被判入狱后不满上诉,但法官指他若只是自我防卫,无需使力攻击,最后驳回上诉,令老翁按照原判坐牢16周。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8月20日傍晚6时许,地点是盛港东道第279A座组屋。被告彭建光(83岁,译音)与受害者李前忠(81岁)是对门邻居。案发时,受害者行动不便,需借助拐杖行走。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不承认他所面对的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状,经审讯后裁定罪成,被判坐牢16周。他不满裁决与判刑提出上诉,高庭于今早审理此案。
被告在妻子及家人的陪同下出庭。其代表律师主张,被告当时是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妻子才出手。律师也指被告当时本想逃跑,但由于所处楼层较高且四周无人,才出手反击。
控方反驳,指出被告的举动非但毫无逃离意图,反而显露反击倾向,出手也很重。

被告彭建光。(档案照)

受害者李前忠已因肺癌去世。
高庭法官陈炳维最后驳回被告的上诉,指被告在庭上的证词与口供书内容不符。被告在庭上称妻子案发时身处屋外,遭受害者举拐杖殴打,然而其口供书却显示,夫妻俩当时均在屋内,与受害者隔着铁门。况且,以受害者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具备举起拐杖打人的能力。
法官也指出,若夫妻俩当时在屋内,大可退后远离在屋外的受害人,被告却选择开门出去,还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攻击一名体弱者。此外,虽然被告坚称他仅打了受害者一下,但根据受害人的伤势,被告所述实不可信。
被告也曾试图辩解,指受害人被撞倒的脚车砸中,手臂才会骨折,但被告与其妻在录口供时,从未提及过脚车。
受害者比被告还年轻两岁
法官指出,虽然辩方律师强调受害者比被告还年轻两岁,但本案的重点并非年龄,而是受害者尽管较为年轻,身体却极为虚弱且需拄拐杖行走。相比之下,被告身体健壮、行动自如。
针对判刑,律师指被告没有任何案底,如今已年逾八旬,担心其高龄入狱身体吃不消,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回应称,被告此前未曾触犯法律,与年轻犯罪者相比,法庭在量刑时确实会给予更多考量,但他认为国家法院一审判处的刑罚并无过重之嫌。
法官强调,被告不仅是对受害者施加了一次打击,而是持木棍多次攻击一名毫无还手之力的体弱老者,因此不认为有任何减刑的理由。
被告获准延期两周,于10月5日才开始服刑。
因盆栽问题多次产生争执
记者早前走访事发地点,受害人的妻子刘女士(75岁,退休人士)受访时说,两家成为邻居已有十多年,一开始相安无事,后来因盆栽摆放位置和相关浇水问题,多次产生争执,关系逐渐恶化。
她指丈夫案发出院后身体更加虚弱,不久后便无法行走,出入需依靠轮椅。她也透露,受害人今年3月因肺癌离世。
被告彭建光的妻子张女士(78岁)则反指邻居夫妇多年来不断针对他们,并坚称当年的冲突是由受害者挑起,“我们是和平者,他们才是恶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