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两名年龄分别为30岁和47岁的女子,她们涉嫌在网上销售假冒商品。
在2026年4月27日至5月19日期间,刑事调查局的警员在义顺环路(Yishun Ring Road)、甘巴斯新月(Gambas Crescent)、武吉巴督西4路(Bukit Batok West Avenue 4)以及武吉巴督新月(Bukit Batok Crescent)附近展开突击搜查。在行动中,警方共查获400多件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包括名牌包、钱包、手表、太阳镜、化妆包及各类配件。据估计,这些被没收物品的市场价值超过14,800新加坡元。目前,警方仍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根据《1998年商标法》,以贸易为目的而持有贴有虚假商标商品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万新加坡元的罚款,或最高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严厉态度,并提醒公众:分销和销售假冒商品(包括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均属于严重犯罪。对于那些通过损害合法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来牟利的人,警方将毫不犹豫地采取强硬打击行动。
被没收物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