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兩名年齡分別為30歲和47歲的女子,她們涉嫌在網上銷售假冒商品。
在2026年4月27日至5月19日期間,刑事調查局的警員在義順環路(Yishun Ring Road)、甘巴斯新月(Gambas Crescent)、武吉巴督西4路(Bukit Batok West Avenue 4)以及武吉巴督新月(Bukit Batok Crescent)附近展開突擊搜查。在行動中,警方共查獲400多件涉嫌侵犯商標權的商品,包括名牌包、錢包、手錶、太陽鏡、化妝包及各類配件。據估計,這些被沒收物品的市場價值超過14,800新加坡元。目前,警方仍在對此案進行進一步調查。
根據《1998年商標法》,以貿易為目的而持有貼有虛假商標商品的行為,最高可被處以10萬新加坡元的罰款,或最高五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採取嚴厲態度,並提醒公眾:分銷和銷售假冒商品(包括通過網絡平台銷售)均屬於嚴重犯罪。對於那些通過損害合法企業和消費者利益來牟利的人,警方將毫不猶豫地採取強硬打擊行動。
被沒收物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