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陈慧婷被判罚款2万4000新元。 (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对调查父亲案件的警员不满,男子委托私家侦探监视警员。侦探公司女合伙人因未获得批准,便擅自派人前往警察广东民大厦等受管制地点监视警员,被判罚款2万4000元。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陈慧婷(33岁)面对一项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法令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发时,她是私家侦探公司的合伙人。涉案的还有该公司的合伙管理人陈国文(58岁)。
案情显示,一名男子于2021年11月找上被告,透露他的父亲卷入一起案件并接受调查。由于男子对查案警员的办事方式不满,因此想通过被告的公司对这名警员展开调查,以了解他“是否是个好警察”。
被告和陈国文与男子见面后,同意为对方提供私家侦探服务。男子当晚将警员的照片、手机号码,以及在警察广东民大厦工作等资料发给被告,隔天便展开调查。
私家侦探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9日间,派出人员前往这名警员的住家及工作场所等地点进行密切监视。期间,人员还拍下照片,其中包括警员在家中赤裸上身的画面。
被告时不时会向男子汇报监视进展,包括将拍到的照片发给对方。调查揭露,为了监视服务,男子前后共向私家侦探公司支付了2万5100元的费用。
被告及私家侦探公司在未获得“执照监察官”批准的情况下,便擅自派人前往警察广东民大厦等受管制地点监视警员,行为已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
查案警员是一名副监察,他于2022年1月9日发现自己被一群不明人士跟踪,隔天报警,才揭发这起事件。
陈国文早前已认罪,被判罚款2万5000元,涉案私家侦探公司则被罚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