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因向国会做伪证被治罪,律师公会昨天向三司特别庭申请撤销其执业资格。
由梅达顺大法官、加南拉美斯法官与施奇恩法官组成的三司特别庭,在听取双方代表律师陈词后,认定毕丹星行为不诚实,当庭批准除名申请,整个聆讯不到半小时即宣告结束。
休庭后,毕丹星对守候在庭外的媒体说“不会对本案置评”。

毕丹星(左3)抵达新加坡高等法院,准备出席三司特别庭聆讯。
《联合早报》报导,代表律师公会的德尊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开明德陈词指出,毕丹星因犯下刑事罪行,公会依律师专业法令第98条文申请对其处分。
他强调,公会处理标准与其他涉刑事罪的律师无异,且根据过往判例,凡涉及不诚实行为的律师皆遭除名,公会呼吁三司以一贯标准审理此案。
近40名公众也在前来听审。
本案源于前年3月,毕丹星被控两项触犯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的罪名。国家法院于去年2月裁定其作伪证罪名成立,判处罚款1万4000新元,高庭则于同年12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过往律师纪律处分的审理惯例,当律师的不当行为涉及不诚实成分,三司可裁定其品格存在严重缺陷、不再具备执业资格。
过去因不诚实行为遭除名的案例,包括未经授权转走客户逾3315万新元款项的律师事务所前管理合伙人王赐安,于2022年被撤销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