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因向國會做偽證被治罪,律師公會昨天向三司特別庭申請撤銷其執業資格。
由梅達順大法官、加南拉美斯法官與施奇恩法官組成的三司特別庭,在聽取雙方代表律師陳詞後,認定畢丹星行為不誠實,當庭批准除名申請,整個聆訊不到半小時即宣告結束。
休庭後,畢丹星對守候在庭外的媒體說「不會對本案置評」。

畢丹星(左3)抵達新加坡高等法院,準備出席三司特別庭聆訊。
《聯合早報》報導,代表律師公會的德尊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開明德陳詞指出,畢丹星因犯下刑事罪行,公會依律師專業法令第98條文申請對其處分。
他強調,公會處理標準與其他涉刑事罪的律師無異,且根據過往判例,凡涉及不誠實行為的律師皆遭除名,公會呼籲三司以一貫標準審理此案。
近40名公眾也在前來聽審。
本案源於前年3月,畢丹星被控兩項觸犯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的罪名。國家法院於去年2月裁定其作偽證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萬4000新元,高庭則於同年12月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過往律師紀律處分的審理慣例,當律師的不當行為涉及不誠實成分,三司可裁定其品格存在嚴重缺陷、不再具備執業資格。
過去因不誠實行為遭除名的案例,包括未經授權轉走客戶逾3315萬新元款項的律師事務所前管理合伙人王賜安,於2022年被撤銷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