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大马男租车载乘客到狮城,顺便向出租车子给他的人接下走私电子烟工作,一次要入境时在兀兰关卡被查出车上藏有超过4000个电子烟及部件,前天被判坐牢16周。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阿凯沙(36岁),他前天承认两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罪,另一项控状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2025年12月22日凌晨1时半,被告开车要从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时,当局进行例常车辆检查,结果在被告的车上各处找到200根烟,以及超过4000个电子烟及部件。

(示意图)
调查揭露,被告2023年7月开始从事司机工作,负责从大马载送乘客到狮城。
2024年6月,被告开始租车载客。他在10月看到租车广告并向一名叫“西蒙”的人租车。几周后,西蒙提议被告从新山走私电子烟到狮城,被告开出数量不能过多的条件,并接下这工作,酬劳为1250令吉。
12月22日,被告向西蒙租车后接了3名乘客,要入境时在兀兰关卡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揭发走私烟草和电子烟等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