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男租車載乘客到獅城,順便向計程車子給他的人接下走私電子煙工作,一次要入境時在兀蘭關卡被查出車上藏有超過4000個電子煙及部件,前天被判坐牢16周。
被告是馬來西亞籍的阿凱沙(36歲),他前天承認兩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罪,另一項控狀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2025年12月22日凌晨1時半,被告開車要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當局進行例常車輛檢查,結果在被告的車上各處找到200根煙,以及超過4000個電子煙及部件。

(示意圖)
調查揭露,被告2023年7月開始從事司機工作,負責從大馬載送乘客到獅城。
2024年6月,被告開始租車載客。他在10月看到租車廣告並向一名叫「西蒙」的人租車。幾周後,西蒙提議被告從新山走私電子煙到獅城,被告開出數量不能過多的條件,並接下這工作,酬勞為1250令吉。
12月22日,被告向西蒙租車後接了3名乘客,要入境時在兀蘭關卡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揭發走私煙草和電子煙等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