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茂桥咖啡店持刀砍人案,涉案六人被控上法庭,其中一人头部受伤,包着绷带面控。
据《新明日报》星期五(9月15日)报道,宏茂桥3道第232座组屋楼下的咖啡店在星期四(14日)清晨3时55分发生砍人事件,六名男子涉持刀砍伤另两名男子陈家俊(20岁)和蔡家鸿(20岁),其中一人头颈中刀,血染白衣。
涉案的六名男子林正春(28岁)、黄俊吉(29岁)、刘正扬(27岁)、谢凯贤(22岁)、何瑞杰(31岁)和张元康(34岁)干案后逃离现场,事后被警方逮捕。
何瑞杰星期五被控一项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的罪名,指他与上述的其余五人持刀砍伤两名男子。
这五人星期六(16日)早上也透过视像系统先后面控,各面对一项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的罪名。
人神色略显疲惫,身穿事发当天的衣服,其中张元康的头部相信在事件中受伤,他包着绷带面控,脸部也显得浮肿。
控方指出,调查尚未完成,接下来或将进行突击行动、追踪同伙等工作。控方要求将五人还押兀兰警署一周,期间可带他们出去协助调查。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下令还押五人,案展下星期五(22日)过堂。
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外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