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茂橋咖啡店持刀砍人案,涉案六人被控上法庭,其中一人頭部受傷,包著繃帶面控。
據《新明日報》星期五(9月15日)報道,宏茂橋3道第232座組屋樓下的咖啡店在星期四(14日)清晨3時55分發生砍人事件,六名男子涉持刀砍傷另兩名男子陳家俊(20歲)和蔡家鴻(20歲),其中一人頭頸中刀,血染白衣。
涉案的六名男子林正春(28歲)、黃俊吉(29歲)、劉正揚(27歲)、謝凱賢(22歲)、何瑞傑(31歲)和張元康(34歲)干案後逃離現場,事後被警方逮捕。
何瑞傑星期五被控一項使用致命武器糾眾鬧事的罪名,指他與上述的其餘五人持刀砍傷兩名男子。
這五人星期六(16日)早上也透過視像系統先後面控,各面對一項使用致命武器糾眾鬧事的罪名。
人神色略顯疲憊,身穿事發當天的衣服,其中張元康的頭部相信在事件中受傷,他包著繃帶面控,臉部也顯得浮腫。
控方指出,調查尚未完成,接下來或將進行突擊行動、追蹤同夥等工作。控方要求將五人還押兀蘭警署一周,期間可帶他們出去協助調查。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下令還押五人,案展下星期五(22日)過堂。
使用致命武器糾眾鬧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外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