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钱骡助诈骗团伙接收480万新元骗款 女子被判监14个月

2025/01/10   •   977阅
马来西亚女子被判刑14个月,因充当钱骡接收诈骗款。她利用公司银行户头非法接收480万新元骗款,并允许他人使用银行账户,违反公司董事职责。案件涉及钓鱼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揭示了钱骡风险和公司责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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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图:iStock

一名女子充当钱骡,让诈骗团伙通过名下公司银行户头接收疑似来自美国相等于480万新元的骗款,结果被判坐牢14个月。

34岁的被告Sakinah Waheeda Abdul Manan对持有疑似犯罪所得、允许他人非法使用银行户头,和未能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三项控状认罪。其余四项控状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庭上揭露,被告刚出狱,急需用钱,而向他人提供电子政府密码Singpass资料,以换取酬劳。

被告的资料过后被用来注册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也开设了银行户头,而被告对公司业务、办公室位置都一无所知。

商业事务局在2021年10月接到美国当局通报,指一名坠入钓鱼式骗局的受害人的资金汇入了被告公司的银行户头,总额超过350万美元。

被告也为了赚取更多酬劳,开设个人银行户头,并把银行资料和转账卡交给他人使用。这个户头过后也用来从事与诈骗有关的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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