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不满其他庙宇义工到四马路观音堂外募捐“抢地盘”,多次伸腿踢一名义工,导致对方腿部疼痛,60岁“轮椅嫂”看视频后认罪,昨早被判3个月日间报到令。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林梅芝(60岁)共面对5项包括使用刑事暴力、蓄意伤人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发于去年1月29日大年初一上午10时许,地点在滑铁卢街的四马路观音堂外。

林梅芝去年在观音堂多次伸腿踢一名印度庙义工。(档案照)
根据案情,当天被告在观音堂外募捐,一批来自芽笼印度教庙宇的义工也在附近募款。其中一人站在被告前方,惹被告不满,便伸腿多次踢向对方的脚。
根据庭上播放的视频,被告频频朝对方大喊:“走开!”、“别挡在我前面,挡住别人!”、“你们这帮人,别跟我说话!”等等,情绪相当激动。
当时受害者仅站在原地,被告仍继续移动轮椅靠近,再次踢了义工的腿,导致对方腿部疼痛。被告也被指当众向另一人泼水,并在医院内大声辱骂他人。
被告最初坚持不认罪,并多次强调自己“没有踢到人”“只是踢到裤子的布”,看了事发的视频后,最终才改变立场。
法官判被告3个月的日间报到令。期间,她需遵守条件,包括佩戴电子追踪器、晚上10时至早上6时需留在室内、在
指定时间向日间报到官报到、以及接受日间报到官安排的辅导。
被告称仍会继续到观音堂
法官下判后也提醒林梅芝,若缓刑监管官要求她接受辅导,她必须配合,并说:“我不想再在法庭上见到你。尽你最大的努力遵守所有规定,确保配合监管官的要求,不要给监管官带来麻烦。”
被告称仍会继续到观音堂,因为那里承载着她与已故丈夫的美好回忆。
被告闻判后受访时指出,非常感谢法官从宽处理,并称会尽力遵守缓刑条件,配合监管官的安排。
她也透露,事发后朋友曾笑称她“踢了最贵的一脚”,但她强调,当时只是因一时心急才会做出相关举动。也有人劝她以后少去观音堂,但她说,其已故丈夫以前常常带着孙子到观音堂找她吃午餐。因此对她来说,观音堂有很多他们之间美好的回忆,所以她还是会经常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