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加坡公司必看!税收减负+津贴补助全政策深度剖析

2025/11/06   •   1万阅
2025年新加坡税收政策迎来重大调整!本文深度解析最新税收减免与津贴补助计划,涵盖企业所得税回扣、新创企业免税、研发400%扣税、双倍国际化扣除、并购优惠、S-REITs免税延长、13O/13U家族办公室新政、金融激励税率下调至5%等核心内容。全面梳理IRAS、MAS、EDB及EnterpriseSG推出的数十项税务优惠与资金支持,助企业合法降本、提升竞争力。无论是初创公司、跨国集团还是家族办公室,都能找到适配政策。点击了解如何精准匹配、合规申报,抓住政策红利实现可持续增长!

税收减免政策+津贴补助计划

2025新加坡公司必看!

当前,全球税务监管已步入“透明化、实质化、穿透式”的全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新加坡的税收环境尽管依然保持高度竞争力,但企业若想真正达成税负优化目标,仅依靠低税率或双边协定已远远不够,难度显著提升。

2025年,全球最低税率规则开始推行,新加坡本地的税务激励政策逐步收紧,同时,对经济实质和跨境结构的审查力度持续加大。在这样的形势下,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税务安排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可持续性。

本文将立足最新的税收政策趋势,全面且系统地梳理新加坡适用的税务激励计划,深入剖析DTA的优势以及面临的风险挑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企业怎样通过科学规划架构、精准匹配政策条件、严格落实合规管理,构建一个既能经受住监管考验,又能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税务优化方案。

新加坡税务局(IRAS)税收减免及补贴计划

企业所得税17%标准税率

标准税率:17%(全球较低水平)。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的现金流需求,新加坡政府将在2025评税年度对所有应纳税企业——无论是否为新加坡税务居民——提供公司所得税回扣(CIT Rebate):

回扣比例:50%的应缴企业所得税金额;

现金补贴:若企业在2024年雇佣至少一名本地员工(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且不是同时担任董事的股东),则满足“本地员工条件”,可获得至少新币$2,000的现金补贴,称为CIT Rebate Cash Grant;

回扣与补贴合计最高限额:新币$40,000。

新创企业免税优惠(Start‑up Tax Exemption)

首10万新币的正常应课税入息可获75%豁免。在下一个10万新币的正常应课税入息中再获得50%的豁免。

适用条件:企业成立前3年,股东不超过20人且至少1名股东持股≥10%。

部分税务减免(Partial Tax Exemption)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公司,担保有限公司也包含在内,均具备依据1947年所得税法第43条申请部分免税(PTE)的资格。具体免税标准为:对于首10万新币的正常应课税入息,可享受75%的免税额度;针对后续19万新币的正常应课税入息,则给予50%的免税优惠。

企业创新计划(EIS)

2024年到2028年,最高可获400%研发、IP注册许可与培训费用扣税,上限40万新元/年,也可申请一次性最多20,000。

可退还投资抵免(RIC)

RIC(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鼓励公司在关键经济部门和新的增长领域进行大规模投资,为新加坡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活动。它将通过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和新加坡企业局(EnterpriseSG)获得批准。每个RIC奖励将有长达10年的资格期。

此计划支持高投入项目,如制造、数字等领域,扩大或建立总部活动或卓越中心,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和实施以脱碳为目标的解决方案等。获批后50%支出可用于抵税。

双倍国际化扣除(DTDi)

支持企业开展国外贸易推广、展会、认证、广告等活动,相关合规开支可享200%税前扣除,延续至2030年底 。

新加坡员工股权激励(EEBR)税务抵扣

引入对控股公司/特殊目的载体(SPV)发行新股的税务抵扣政策

现行政策:企业通过EEBR计划向员工转让库存股或已发行股份(含控股公司股份)时,可申请税务抵扣。

新政策:

为保持税制竞争力,企业向控股公司或SPV支付款项以获取新发行控股公司股份用于EEBR计划时,可申请税务抵扣。抵扣额为以下两项中较低者:

a) 企业实际支付金额;

b) 股份授予员工时的公允价值(若无法获取则用净资产价值)减去员工自付部分。

生效时间:2026课税年度(Year of Assessment 2026)

创新活动成本分摊协议(CSA)税收抵扣

现行政策:

根据《所得税法》第2条,不符合"研发"定义的成本分摊协议(CSA)创新活动支出不可抵扣。

新政策:

为支持企业协作创新,自2025年2月19日起,企业在经批准的CSA框架下支付的创新活动费用,可享受100%税务抵扣。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布实施细则。

外国收入免税

这是新加坡税法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国际税收条款,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3(12)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来源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即使被汇入新加坡,也不征税。

这个条款通常与Section 13(8) 和13CA/13O/13U税收豁免计划配合使用,是新加坡作为国际财富和投资中心的重要税收优势之一。

全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外国分红、外国分行利润以及外国服务收入可申请免税:

该外国收入在来源地已缴税:即便是低税率或间接纳税也可能满足,但最好有正式纳税凭证(如税单、扣缴凭证)。

海外收入汇入新加坡:只有在收入被实际汇入(credited)到新加坡的银行账户或用于新加坡本地支付时,才触发申报并享受免税。

享有免税是合理的(IRAS认定该免税不会导致滥用):这是一项“反避税”保护条款,IRAS会考虑交易是否真实、是否通过避税结构规避等。

与S-REITs的关系

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S-REITs)在持有境外物业时,通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s)持有境外资产。这些SPV将租金/出售收益作为分红汇回至S-REITs总部(设在新加坡),在满足13(12)条款要求下,S-REITs可申请该类收入免税,以保障其对投资者的收益分配不会被“双重征税”。此条款也是S-REITs可享免税收益分配(tax transparency)机制的重要支撑。

境外融资与利息支出的抵扣

根据 IRAS《税务指南:利息支出与借款成本》:利息支出必须与“有产出收入的资产”直接相关,方可抵扣。如果借款用于购置或运营产生收入的资产,相关利息就可在应税收入中扣除。

IRAS从2008年起扩展抵扣范围,不仅包括利息,还包括“其他借款成本”:如前端费(front-end fee)、承销费(arranger fee)等,用于替代或降低利息成本的支出。

跨境融资利息与成本可扣抵,需确保借款用途专用于收入资产,并保有完整证据。

并购津贴(M&A Allowance)

并购计划允许新加坡公司对另一家公司的普通股进行合格收购,并根据以下条件申请以下税收优惠:

a)并购免税额(将在五年内减记),该免税额基于每个课税年(即1000万美元)所有合格收购价值的25%,最高可达4000万美元;

b)对符合条件的收购产生的交易成本减免200%的税收;此次M&A支援计划将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渐进式工资补贴计划(PWCS)

为雇主提供过渡性支持,帮助他们适应2022~2026年期间实施的“渐进式工资制度”,并鼓励雇主为低薪员工加薪。

适用条件(同时满足):

加薪前员工的平均月薪≤ 3,000新元;

加薪后员工的平均月薪≤ 4,000新元;

每个符合条件的年份,加薪幅度必须 ≥ 100新元/月;

每年的加薪如持续到下一年,政府将连续两年给予雇主补贴。

政府补贴比例(2025~2026年加薪的支持力度提升):

即:如果你在2025年为低薪员工加薪$100,政府在2026年会补贴$40;如果加薪持续,2027年再补贴$40。

在新加坡新上市公司的上市企业所得税退税

为鼓励公司在新加坡筹集公共资本并发展其经济活动,符合条件的实体可以申请10%或20%的上市企业所得税退税。

企业处置收益免税

企业处置普通股所得收益满足以下条件可免税:

a) 处置前连续24个月内,处置方在投资对象公司持股比例始终不低于20%("持股门槛条件");

b) 股份处置行为发生在2012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免税范围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从普通股扩展至权益型优先股,适应多元融资工具需求。

持股门槛计算优化,集团持股合并计算:允许关联企业合并计算在投资对象的持股比例(原要求单家公司独立满足20%持股要求)。解决集团内持股分散导致的合规障碍,降低跨境投资税务复杂度。

原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底,现取消到期日限制,使免税政策成为长期制度。新规自2026年1月1日生效,预留过渡期供企业调整。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税务激励措施

13O/13U税收激励计划

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3O和13U条款,旨在吸引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 SFOs)及高净值个人将资产配置在新加坡,并通过税收豁免提升新加坡作为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的竞争力。符合条件的基金从“指定投资”(如股票、债券、私募股权等)获得的收益可享受全额所得税豁免。

2025年关键政策更新(13O/13U)

经济实质要求强化:13O基金需满足最低AUM门槛(原无要求),且新增本地雇佣IPs的强制规定214。

新增LP基金激励(Section 13OA):允许新加坡注册的有限合伙(LP)基金适用13O同等优惠,由普通合伙人(GP)负责合规214。

封闭式基金特殊安排:允许封闭式基金在投资期结束后豁免AUM和LBS要求,最长激励期20年214。

申请流程简化:自2025年1月起,所有申请通过MAS税务计划门户提交,缩短处理时间214。

反洗钱审查强化:自2024年10月起,申请需附六大指定筛查机构(如安永、毕马威)的合规报告810。

关于13OA条款:

13 OA条款是在2024年通过《所得税(修正)法案 2024》(Income Tax Amendment Act 2024)引入的全新基金税务激励条款,并规定自2025 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它把原本只适用于公司制基金的13O激励扩展到在新加坡注册的有限合伙制基金(LP),以便为规模较小的PE / VC基金提供免税框架。

金融业激励计划(FSI)新增15%优惠税率档

现行政策:

获批金融机构根据业务类型,适用以下优惠税率(CTR):

10%档:FSI标准层、信托公司业务

13.5%档:部分总部服务(如适用)

新政策:

自2025年2月19日起,在以下三类计划中新增15%优惠税率档:

FSI标准层(Standard Tier)

FSI信托公司(Trustee Company)

FSI总部服务(Headquarter Services)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将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布细则。

深度政策解读:税率分档战略意图

新上市基金管理公司5%优惠税率政策

政策关键细则:

政策意义解读:

通过对“管理费 + 咨询收入”给予优惠,鼓励更多机构投资行为与规模化运营。仅限一次性使用、不可续期,也需满足头部公司才具备的AUM与人员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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