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玩忽职守被判坐牢四星期 禁任公司职务五年

2022/06/04   •   977阅
本地一名公司董事因玩忽职责,违反《公司法》被判刑并禁止担任董事长达五年。 他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导致公司接收到疑似诈骗相关的大约3千350万美元款项。 本文报导了该案件的相关细节,揭示了董事职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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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院。

图: Calvin Oh

本地一名公司董事玩忽职守,违反《公司法》,被判处坐牢四个星期,并禁止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长达五年。

警方文告说,商业事务局的调查显示,38岁的被告Eng Cheng Song是一家企业秘书服务公司Enston的董事。他同公司有长期合作,负责为公司的海外客户担任本地董事职务,以便协助这些客户在本地开设业务。

被告在2019年受委担任一家海外公司Phima的本地董事。他后来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包括公司银行账户在内,也没有参与公司管理或监管账目等事务。

这家公司后来被揭发在2019年11月到12月间,接收一笔疑似跟诈骗案有关的大约3千350万美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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