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警察局(TP)于2026年4月20日至22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全岛突击执法行动,针对违规商用车司机进行了严厉打击。
在本次执法行动期间,警方共拦截检查了232辆商用车。其中,因超速、未系安全带、未靠左行驶等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共计开出了143张传票。此外,还查获了61项涉及陆路交通管理局(LTA)的违规行为,包括使用过期路税以及悬挂不合规车牌等。
请参阅附录 A了解上述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参阅附с查看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在执法过程中,交通警察局官员还走访了相关公司,并对最大载重量(MLW)超过12,000kg的商用车是否安装了限速器进行了检查。安装了限速器的重型车辆,必须在从车外观察时,于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标识。限速器是安装在车内的关键安全装置,能有效限制车辆的最大行驶速度,从而显著降低因超速引发的事故风险和严重程度。它与道路基础设施改进及执法措施相结合,共同降低道路使用者的伤亡率。对于大型重型车辆而言,严禁超速尤为重要,因为它们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的风险更高。
交通警察局提醒所有重型车辆车主:根据现行法律,最大载重量(MLW)超过12,000kg的重型车辆、最大载重量超过10,000kg的公共服务车辆,以及2018年1月1日前注册且最大载重量在5,001kg至12,000kg之间的货车,必须安装有效的限速器。若被发现要求安装限速器的车辆超速,将被要求接受检查以验证限速器功能是否正常。未能按要求接受检查属于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7(3)条的行为,最高可处以1,000新元的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为了提升道路安全,交通警察局正根据附录 B中的分阶段截止日期,继续推进针对最大载重量在3,501kg至12,000kg之间货车的限速器安装要求。对于2018年1月1日前注册且最大载重量在3,501kg至5,000kg之间的货车,必须在即将到来的2026年7月1日截止日期前完成限速器安装。针对未能遵守2026年1月1日限速器安装法定截止日期的货车车主,交通警察局已采取了严厉的执法行动,并将继续对违规车辆进行打击。鉴于截止日期临近,相关公司和货车车主必须立即安排安装限速器。授权代理商名单可在新加坡警察部队网站查询。
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遵守新加坡的交通法规。交通警察局对公然违反交通法律、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违规行为持严肃态度,并将持续开展执法工作。
附录 A
上述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
超速: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条,超速违规最高可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惯犯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未系安全带:根据《2011年道路交通(机动车辆,佩戴安全带)规则》第4(1)条,未系安全带违规最高可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惯犯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未靠左行驶:根据《道路交通规则》第5(1)条,慢速车辆未靠左行驶违规最高可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未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清晰展示限速器标识:根据《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限速器)规则》第7(2)条,未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清晰展示限速器标识违规,最高可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惯犯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
使用或持有无有效路税的车辆:使用或在任何道路上停放无有效路税车辆的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罚款;若被证实有逃避缴纳《1961年道路交通法》规定税款的意图,则可处以相当于应缴税款三倍的罚款。
悬挂不合规车牌:悬挂不合规车牌违规最高可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3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惯犯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附录 B
扩大限速器要求适用的起始日期

附录 C
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