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三年性侵亲生女儿,终被判17年半监禁并施以16下鞭刑:从隐瞒身世到背叛信任的深渊

2026/03/05   •   2272阅
一位13岁女孩在亲生父亲长达三年的性侵中挣扎求生,直到结婚后才勇敢揭开这层血缘谎言。父亲伪装兄妹、以零花钱收买沉默,却在威胁曝光真相时暴露冷漠与贪婪。法庭终判17年半监禁加16下鞭刑,揭露父爱背后的深渊——当信任沦为工具,亲情便成了最深的伤害。她的信件让无数人泪目:‘你从未真正爱过我,而我也值得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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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当这名女孩年仅13岁时,她的亲生父亲便开始对她实施性侵。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她默默承受着这份来自至亲的伤害,直到父亲威胁要将这些行为告知她的丈夫,真相才终于浮出水面。

3月5日(周四),这名40岁的男子被判处17年半监禁,并附加16下鞭刑。他此前已承认两项针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罪,以及两项针对16至18岁青少年的剥削性性侵罪。另有九项性质相近的指控在量刑时一并考虑。

为保护受害者——如今已约22岁的女子——法庭下达了身份保密令,隐藏其与被告的全部关键信息。

早前庭审披露,这名女孩自幼被母亲的母亲(即外祖母)抚养长大,而外祖母一直谎称自己是她的亲生母亲。她父母于2009年结婚,却被全家刻意包装成“兄妹”关系。直到小学时,女孩偶然发现自己的出生证明,才惊觉自己真正的父母竟是眼前这对“兄妹”。

性侵始于2017年。父亲要求她重现曾与前男友进行的性行为,此后其侵犯愈发大胆。通常在深夜全家入睡后,他便趁机抚摸、侵入她的身体,并以额外零花钱或允许外出交友作为“回报”。

在痛苦中,女孩曾写信给父亲,倾诉自己得知他是生父时的喜悦——她渴望真正的父爱。但她也控诉:“你从未真正关心或深爱过我,总说会停止,却一次次食言。难道你忘了,我也拥有情感吗?”她写道:“我绝不希望我的女儿,也经历这样的折磨。”

信件曾让父亲短暂停手,但不久后他又卷土重来。2020年8月23日,女孩已结婚,但父亲仍不放过她。8月31日,他试图打开女儿锁上的房门未果,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墙壁。次日再度试图侵犯,却被女儿推开,他一怒之下猛击门板,并威胁:“如果我告诉你的丈夫呢?”

“受害者明白,这是父亲在以公开性关系为要挟。”法庭文件指出。当天,女孩向母亲坦白一切,母亲当面质问并掌掴了他。父亲却回应:“打巴掌要两只手”,暗示女儿也有责任。

随后,女孩向丈夫揭露自己“被父亲强奸”的真相,丈夫立即报警。父亲当天下午5点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曝光后,女孩母亲随即提出离婚。精神科医生评估显示,被告始终将自身性需求置于女儿的心理健康之上。

检方原求处18至19年半监禁及16下鞭刑,检察官Phoebe Tan与资深律师Wong Woon Kwong指出:“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父亲不仅未能保护女儿,反而成为性剥削、操控与腐蚀她的元凶。直到她向母亲和丈夫倾诉,罪行才被揭露;即便如此,他仍冷漠地推卸责任。”

检方强调,女孩在父亲被捕、真相公开后陷入严重情绪危机:“她频繁哭泣、愤怒、自我怀疑,甚至产生自残冲动,并因父亲的法律后果而深感内疚。”

主审法官Dedar Singh Gill在量刑时,将“严重信任背叛”、“性传播疾病风险”、“长期侵害”等作为加重情节。针对辩方质疑“剥削性性侵罪是否已涵盖信任滥用”,法官裁定:“若证据显示不仅存在剥削关系,更伴随对信任地位的践踏,则信任滥用可作为独立加重因素。”

辩方律师Raphael Louis最初请求判处14年2个月监禁加10下鞭刑,后调整为11年7个月监禁(鞭刑数维持不变),并强调被告自首、配合调查及认罪等从轻情节。他称,被告已深刻反思行为,真诚悔过。

但法官明确驳回辩方建议:“被告提出的刑期,无论单独或合计,均明显不足,暴露出他对自身罪行之恶劣本质及其对亲生女儿所造成伤害的严重无知。”

根据法律,针对16至18岁未成年人的剥削性性侵,最高可判15年监禁、罚款或鞭刑;针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最高可判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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