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岁非礼惯犯因非礼女性7次入狱。(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39岁非礼惯犯,十多年来在当地公共场所非礼至少18名女性,更因非礼女性7次入狱,不过他出狱后非礼1名女学生和名女教师被捕,在保释期间再非礼一名女顾客,被判5年改造性监禁。
《联合早报》报道,根据前日公开的书面判词,赖建永(译自Edmund Lua Kian Yong,译音)早前承认3项非礼控状。
被告最新一轮犯案始于2025年5月15日,他趁一名15岁女学生由母亲陪同步行上学时,故意用右肩撞向她的胸部。
4天后的19日,他回到同一所学校外的人行道,用左臂猛撞一名26岁女教师的侧身,意图非礼。
当地警方调阅监控画面确认被告身份后,于5月20日逮捕他。他随后被控,还押约4个月后,于9月19日获保释。
保释期间再干案 袭妇女胸挣脱逃走
2025年12月18日晚上,被告在保释期间再次犯案,他在商场地下层盯上一名49岁妇女,故意从正面撞上她,左臂扫过她的胸部。
妇女大声求助,被告试图逃跑,她于是追上前抓住被告的衣领,但他挣脱逃走。
警方次日逮捕他后还押,不准他保释。
判词揭露,被告的犯案记录长达10年,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包括本案在内,至少有21名介于15岁至54岁的女性受害。
多年来被他侵害的女性,包括在零售店和商场逛街的顾客、在巴士站和转换站等车或下车的公共交通乘客,以及在地铁站月台的乘客。
2016年,他盯上一名护士,在医院外接连两次推她的胸口。
判前报告评估,赖建永重犯风险高,也有性暴力倾向,并指他缺乏个人责任感,也不愿接触专业支援机构,常以心理与精神健康问题为罪行开脱。
法官:一般监禁失阻吓力 判改造性监禁保安全
法官说,早前的一般监禁已完全无法阻吓被告,因此有必要判他改造性监禁,以保障公共安全。
法官表示,若按照一般判刑并按逐级加重计算,被告总刑期虽达64个月,但在一般监禁下,被告通常服满三分之二刑期后便会获释,出狱后也没有任何强制性的善后监管。
法官说,相比之下,判处被告改造性监禁,他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后不会自动被释放,而须由当局酌情决定是否纳入有条件假释计划。
法官表示,监狱署在被告获释前须进行严格风险评估,评估其狱中表现、是否完成改造计划,以及出狱后的安排。
法官说,若获有条件释放,罪犯在余下刑期仍受严格监管,并须遵守一系列的条件。
因此,法官认为改造性监禁既能保护公众,也能打破赖建永长达10年的性犯罪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