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在三天的行动中共发出154张罚单。(图:新加坡警察部队)
交通警察展开为期三天的全岛执法行动,取缔违规商用车辆司机,期间共发出154张罚单。涉及的违例行为包括超速、未系安全带和未靠左行驶。另有三人被发现没有有效驾驶执照,并驾驶未投保车辆。
警方前天(3日)发文告说,执法行动上个月20到22日之间展开,共有276辆商用车辆被拦查。
当局发出154张罚单,并另发现99项同陆路交通管理局相关的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不合规定的车牌。
另外,三名年龄介于34岁至47岁的司机,被发现没有有效驾驶执照,并驾驶未投保车辆,涉嫌触犯《公路交通法令》和《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
根据我国法律,无照驾驶罪名一旦成立,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元、监禁最长六年,或两者兼施。有关车辆也可能被充公。
使用未投保的机动车辆,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元、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交通警察提醒所有重型车辆车主,根据现行法例,最高载重量超过1万2000公斤的重型车辆、最高载重量超过1万公斤的公共服务车辆,以及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最高载重量介于35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都必须安装可正常运作的限速器。
凡依法须安装限速器的重型车辆如果被发现超过规定车速,当局将要求车主安排车辆接受检查,以确认限速器是否正常运作。车主如果没有按规定将车辆送检,也属违法。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元、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外,不符合规定的罗厘依法不得上路,路税也不能更新,保险保障范围也可能缩减。
对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注册、最高载重量介于50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安装限速器的下一个法定期限是2027年1月1日。警方促请有关公司和罗厘车主尽快安排安装限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