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记得5年前
新加坡有一起
震惊全岛的轮奸案吗?
18岁的花季少女
在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后
惨遭5名男生非礼和强奸

最令人震惊的是
5名年轻男生的身份还是军人
当时正是新加坡国民服役人员
当时两名被告莫哈默法德立(20岁)
以及莫哈默哈兹力(23岁)认强奸罪
分别被判坐牢13年鞭打8下
以及坐牢11年鞭打6下
另3名被告瑞端(22岁)
莫哈默法里斯(22岁)
以及亚瑟(22岁)当时不认罪

案件被陆续调查
直到最近庭审才确定3人有罪
有不同程度的强奸和性侵犯行为
而且法庭也披露了当年
3人士如何串通好包庇彼此
否认有强奸行为,不认罪的
相信不久之后会下判
强奸和性侵犯行为的最高刑罚是
20年监禁或与罚款和鞭刑兼施

//
案情回顾
//
轮奸案发生在
2014年1月26日凌晨时分
地点在皇爵酒店(Duxton Hotel)
的一间两层楼的酒店房里
受害少女接受莫哈默法德立邀请
到酒店参加男方朋友的生日派对
一直被劝酒灌酒
几杯下肚后就开始头晕呕吐

其他朋友之后到夜店狂欢
留下少女、莫哈默法德立
以及莫哈默哈兹力在房内
在意识模糊之际少女被带到床上
先后被两人强奸
到了凌晨3时多
剩下3名被告回到酒店
莫哈默法里斯先带少女到浴室里强奸
亚瑟则在莫哈默法里斯离开后
到浴室企图强奸少女
并将下体塞进少女口里

少女当时意识还未完全清醒
只记得部分事发经过
当她再次有知觉的时候
才发现自己身在酒店房一楼客厅
并躺在瑞端以及
莫哈默法里斯两人中间
莫哈默法里斯当时
继续用手指侵犯少女
而瑞端则用手指侵入少女肛门后
随后又强奸了她
少女浑身都是抗拒的
但醉酒后身体绵软无力
她早上醒来后,跑进浴室痛哭

她从酒店离开后对朋友说:
自己被很多人强奸了
私处疼痛长达10小时
而且还有尿血的现象
她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用枕头捂著脸尖叫着
感觉到非常痛苦和无助
但是由于担心自己的名誉受损
在事发2天以后她才
在朋友的陪同下去报了警

在之前的庭审上
早先不认罪的3名被告男子
不否认他们与少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他们为自己辩护说
当时少女是“同意”的
或者他们误认为少女是“同意”的
经过几年的多方取证调查
而最近的庭审上
检方驳斥了3名被告男子的辩护
女孩子是完全喝醉的无意识状态
而且调查发现在案发后3名男子
有私下传简讯串通口供
一系列的“实锤”面前
3名被告男子终于被定了罪

看看这起当年
引发全岛关注的案件
终于有了结果
各位新加坡的网名是怎么说的
大部分人都还是谴责
这几个男生禽兽不如
但是最高赞的评论还是提醒女生们
要多加小心
如果不跟男孩子出去喝酒
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这就是为什么自律很重要……不要喝太多酒,特别是和男孩子一起的时候。
还有人为法官叫好
虽然正义迟来了
但是没有缺席

法官驳倒了被告的辩护,这就是我们需要的法官!
也有一些人质疑
为什么只判了13年
这个,椰子也有相同的疑问
在中国死刑是适用于强奸的
但是在新加坡死刑基本适用于
谋杀,毒品罪,和绑架
像这个例子中
强奸最多被判20年

13年?13年怎么能弥补受害者的心灵创伤?应该判他们最种的刑法。他们(法官)有没有想过是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在他们爱的人身上?
也有人说出了
椰子心里的另一个疑问
为什么过了五年才定罪
下面有网友是这样解释的

5年前发生的,现在才定罪?正义来得太迟了!

有些案例需要很多时间去调查。再说了,受害者是在事发2天后才报的警。报警前可能已经洗澡了,令到获取DNA和取证困难。
尽管受害者有罪论的论调不对
无论如何男人都应该管好自己
不要做一个强奸犯
但是女生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
“捡尸”盛行?
//
所谓“捡尸”这种黑话
指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
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捡走
再带走发生性关系

这种叫法来源自台湾
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
新北市信义区一带
当地夜店林立,深夜过后
常见酒醉男女在路边忘情拥抱

有人观察,发现凌晨过后
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
互拥、忘情激吻
甚至当街呕吐、狂哭、
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而有一群猥琐的男人
尤其热衷于“捡尸”
匿名受访者说
他一年捡了30人以上
而且“全尸不要,只捡半尸”
“所谓“全尸”,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尸”约七分醉,“全尸有尸臭味(酒味),还会吐,很恶心,半尸虽然醉,仍有知觉,做爱时会更主动”

而另外一个捡过20多个女生的受访者说:
“尸体”都是男生灌酒制造出来
“把女生灌个七八分醉 ,
通常都能成功带走!”
这些人甚至是有组织的
“捡尸群”和“捡尸贴吧”
随便逛一逛都能感到
这个深深的恶意

被捡尸的女生除了被占便宜被侵犯
可能还会被拍下“艳照”
流传在网络
造成无法挽回的名誉损失
2016年7月
中国南宁“捡尸门”轰动一时
一名妙龄女子喝醉酒
被人捡尸扒光衣服性侵
整个过程拍成视频和照片


犯罪分子在对她实施性侵后
还丧心病狂地拍下裸照
放到网上炫耀
难以想像她在醒来后
看到自己成了全网流传的
“艳照门”的女主角
内心是该多么崩溃

很多混迹夜店的男生
蛮横地判断
一旦你同意与他喝酒
就意味着你愿意陪他睡觉
所以女生们不要给
别人这种“误会”的机会啊
而且不管什么情况
都不要“借酒消愁”
有资深夜店人士分析
被“捡尸”的女生通常有这么几类

1: 失恋,和家人吵架,心情不顺的,跑来解闷,自己把自己灌醉了,成全了守株待兔的歹徒
2:不排除刻意喝醉的,这里的水太深了不做解释
3: 被骗来或在店内被骗的,有的遭遇下药,有的是不胜酒力,最终被带走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被“捡尸”的女孩
早上醒来的时候
发现自己狼狈地躺在酒店的床上
都算好的了
很多人在被侵犯后
会像垃圾一样被丢在大街上
衣冠不整的认由路人围观
还有更严重的
甚至会遭到轮奸致死
去年泰国就发生了一起
骇人听闻的强奸案

21岁的泰国美女喝得烂醉后
在夜店门口被4个男子捡尸
抬到一片卖水果的空地轮奸
4名男子轮奸美女致其在痛苦中
发生休克,最后死亡
尸体在次日清晨才被附近群众发现

各位女生看见了吗?
这个世界是很危险的
就算新加坡是犯罪率
也不代表没有犯罪
大家要时刻注意不要
把自己暴露在脆弱的环境中
保护好自己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