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宣传电子烟销售 网红认罪罚款3500元

2026/05/31   •   490阅
本地知名网红‘美人鱼女孩’Eunice Joy Ng因在Telegram发布电子烟广告并进行转售,违反烟草管制法令,最终被法院判处罚款3500新元。本案揭露了通过社交媒体非法销售电子烟的法律风险,以及卫生科学局强化执法的严厉态度。想知道网红违规操作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快来阅读详细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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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网红Eunice Joy Ng在Telegram发布电子烟广告,被判罚款3500元。(图:CNA/Wallace Woon)

本地网红Eunice Joy Ng 去年12月在社媒Telegram发布电子烟广告,昨天(29日)被判罪成,罚款3500元。

网名“美人鱼女孩”(Mermaid Girl)的Eunice今年26岁。她被指在自己的Telegram动态发布含有建议购买仿制烟草产品内容的广告,违反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她对这项控状认罪。

这项法令已更名为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将电子烟纳入管制范围,新法令这个月1日生效。

卫生科学局检控官向法庭表示,被告去年11月决定购买电子烟来转售,以补贴收入。

她以每支13元的价格向一名Telegram卖家购买五支电子烟,随后再通过Telegram动态宣传。被告也承认以每支15新元的价格售出了其中两支。

她在自己的Telegram账号发布广告以吸引买家,这样的行为一直持续到同年12月。

广告内容包括:“想让我帮忙购买电子烟的人,可以把你们的预购清单发给我,我会尽量帮你们拿到货。如果需求大,我会设立谷歌表单。”

被告不认同罚款金额 盼获轻判

卫生科学局检控官Nur Afiqah请求法庭判处罚款4000新元。

被告在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出庭,并表示会缴交罚款。

不过被告在庭上表示这个金额“对我来说有点高”,并指这是她第一次因这类罪行被控。

她补充,不理解罚款数额的依据,并希望获得较轻的刑罚。

检控官表示,罚款数额合理,尤其考虑到当前的执法环境以及散播电子烟所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检控官也指有必要通过阻吓作用来遏制这类行为。

法官:刑罚应有阻吓作用但不应过重

法官Terence Tay则指出,控方援引的过往案例,当中的涉案者也面对其他被纳入考量的控状,但当前案件的被告只面对一项控状。法官询问控方的量刑立场是否已将这一点纳入考量。

检控官承认过往案例涉及更多控状,但鉴于当前环境,认为现在应更强调阻吓作用。对此,法官表示“很好”。

法官在量刑时表示,尽管电子烟所涉及的公共卫生问题十分严重,因此需要发挥阻吓作用,但所施加的刑罚也不应过重。

他判处被告罚款3500新元,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十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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