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岁的青年法扎(化名),因犯下严重性罪案及洗钱等罪行,于8月23日在高庭被判处九年又八个月的监禁。法扎在得到有条件释放并受监督期间,剪断身上的电子追踪器,与友人轮奸一名13岁少女,并涉嫌洗钱。
法扎此前因强奸罪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服刑,2021年9月获得有条件释放,须佩戴电子追踪器接受监督。然而,他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生活”,于2022年4月剪断追踪器,导致监督官无法联系到他。
在同年7月,法扎与弟弟和一名16岁的朋友通过网上聊天平台结识了一名13岁少女,并在游说下将她带到朋友的住处,随后发生了轮奸事件。少女在案发后立即报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图:来源自网络)
调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法扎的银行户头在6月份接收了多笔可疑款项,总计达到75203元,怀疑与犯罪活动有关。
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在判决时指出,尽管法扎被诊断为轻微智障,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自己行为的认知与自制能力。考虑到这一点,法官决定不对法扎执行鞭刑。
法扎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强奸14岁以下少女、洗钱和恶作剧等罪状。他的同党早前已被治罪。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证实,法扎有能力了解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并知道性行为需要对方同意。
在法庭上,法扎通过代表律师求情,声称他并不知道受害少女的实际年龄。然而,这一辩解并未影响法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