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的青年法扎(化名),因犯下嚴重性罪案及洗錢等罪行,於8月23日在高庭被判處九年又八個月的監禁。法扎在得到有條件釋放並受監督期間,剪斷身上的電子追蹤器,與友人輪姦一名13歲少女,並涉嫌洗錢。
法扎此前因強姦罪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服刑,2021年9月獲得有條件釋放,須佩戴電子追蹤器接受監督。然而,他為了追求所謂的「自由生活」,於2022年4月剪斷追蹤器,導致監督官無法聯繫到他。
在同年7月,法扎與弟弟和一名16歲的朋友通過網上聊天平台結識了一名13歲少女,並在遊說下將她帶到朋友的住處,隨後發生了輪姦事件。少女在案發後立即報警,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圖:來源自網絡)
調查過程中,警方還發現法扎的銀行戶頭在6月份接收了多筆可疑款項,總計達到75203元,懷疑與犯罪活動有關。
高庭法官迪達星吉爾在判決時指出,儘管法扎被診斷為輕微智障,但這並不影響他對自己行為的認知與自制能力。考慮到這一點,法官決定不對法扎執行鞭刑。
法扎一共面對七項控狀,包括強姦14歲以下少女、洗錢和惡作劇等罪狀。他的同黨早前已被治罪。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證實,法扎有能力了解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並知道性行為需要對方同意。
在法庭上,法扎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聲稱他並不知道受害少女的實際年齡。然而,這一辯解並未影響法庭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