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一名汽车进口商因在进口464辆汽车时,逃避高达99万9110新元的关税和消费税,被判罚款562万8864新元。(档案照)
狮城一名汽车进口商因在进口464辆汽车时,逃避高达99万9110新元(下同·逾300万令吉)的关税和消费税,前天(3月9日)被判罚款562万8864新元(逾1700万令吉),因无法缴交罚款,他将坐牢40个星期代替。他也因少缴56万7594新元(约173万令吉)的附加注册费,被判坐牢四个星期。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关税局和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出联合文告,被告林俊江(39岁)是J21 Imports的独资经营者(Sole Proprietor),他面对抵触关税法令和公路交通法令的指控,认罪不讳。
调查显示,从2016年6月至11月期间,被告在每宗进口汽车交易都会准备两张发票,第一张发票注明汽车的部分价格,另一张发票则注明汽车的余额价格,并把它列为“联络费”(liaison fee)。
被告在向关税局提交的文件中只申报第一张发票中的价值,尽管知道必须向关税局申报“联络费”,他却没有这么做。他也因此而少缴了70万3600新元的关税和29万5510新元的消费税。
此外,被告在进口464辆汽车时,也报低其中67辆汽车的抵岸价,少付陆交局56万7594新元的附加注册费(A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