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家家用电器零售商因一名顾客在 Shopee 平台上对其配送和退款政策发表负面评价而将其起诉诽谤,但最终败诉,并被判向该顾客支付 4,000 新元(约 3,145 美元)的诉讼费用。
在周一(8月31日)公布的判决书中,法官指出,评分和评论是电子商务平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非所有的负面评价都构成诽谤。
在本案中,该评论不仅不构成诽谤,而且其核心内容属实,因此适用“正当理由”辩护。
顾客蔡女士(Ms Chua Poh Hiok)于 2024 年在电商平台 Shopee 上从一家名为 Asia Excel 的零售商处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
2024 年 11 月 13 日,她在 Asia Excel 的商品详情页发表评论,提醒其他买家:“请不要从这家店购买”。
她表示,零售商会打电话不断强调,产品一旦送达,只要外观没有损坏,就意味着之后不能退货或退款。
“除此之外,他们还坚持要求你必须在家等待配送并确保签字确认,一旦签字,概不退款/退货。那么,如果安装后发现有故障怎么办?怎么在接收时立即确保它没有故障?”
蔡女士补充说,“非常令人沮丧的是,他们及其配送员会不断提醒你,一旦确认收到就意味着一切可以接受,不能退货”。
她写道:“而且他们给出的配送时间是上午 10 点到下午 1 点,并告诉你必须有人检查并签字,否则如果家中无人,将收取 35 新元的重新配送费。购买前请考虑以上情况。”
Asia Excel 主张该评论构成诽谤,其含义为:
顾客不应购买他们的商品
他们会不断打电话给顾客,声明一旦配送完成,产品外观的任何损坏均不予退货或退款
公司会不断坚持顾客必须在家接收配送,且一旦签字,无论如何都不能退货或退款
其配送员会不断提醒顾客上述内容,导致顾客感到沮丧
配送时间确定后必须签字,否则将收取 35 新元的重新配送费。
地区法官 Chiah Kok Khun 认定该评论并不构成诽谤。
他表示,很明显蔡女士是在要求读者在从该零售商购买商品前参考她的评论。
评论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零售商会“不断打电话给顾客”,且零售商在诉状中并未说明其主张的含义在何种程度上构成了诽谤。
无论如何,评论的核心内容是真实的,这使得蔡女士可以适用正当理由辩护。
根据零售商自己的陈述,其配送团队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 点后给蔡女士发了短信,告知次日上午 10 点至下午 3 点之间配送,并在到达前约 30 分钟拨打电话。
零售商还表示,任何可见缺陷必须在配送时当场提出,配送人员离开蔡女士家后,将不再接受关于可见缺陷的索赔。
更改配送日期需提前两天通知,若顾客不在家或临时更改配送时间,将收取 35 新元的费用以安排新的配送日期。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1 时 50 分左右,配送团队给蔡女士发短信,称配送时需要有人在家检查抽油烟机。
短信还提到,仅需在配送时报告划痕或凹痕等可见损坏,功能性缺陷则由产品保修覆盖。
Chiah 法官表示,评论的核心内容反映了零售商配送团队在配送前向蔡女士传达的信息。
零售商辩称,该评论与“电器制造商提供产品保修”这一事实不符。
但法官表示,很明显蔡女士是指零售商的配送和退款政策,她的评论中并未提及产品保修或制造商的退款。
法官认定,蔡女士的评论是“一个公正的人在基于事实的情况下可以诚实发表的”,且由于该零售商在热门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这些评论属于公众利益事项,因此“公正评论”辩护同样适用。
他表示,平台所有者积极鼓励买家对产品和卖家进行评分和发表评论,这些信息构成了买家购物时可参考的信息池。
Chiah 法官说:“评分和评论对于此类电商平台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使用电商平台的卖家必须接受对其商品和服务的评分与评论,将其视为在线经营的一部分。”
“这也意味着,当买家给出评分和评论时,他们必须准备好在接受好评的同时也接受差评。”
他指出,负面评论是在线经营的一部分,虽然诽谤法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名誉,但并非所有负面评论都构成诽谤。
法官在驳回起诉时表示:“随着在线购物的普及,我们需要警惕因电商平台上的负面评论而增加的无理诽谤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