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家家用電器零售商因一名顧客在 Shopee 平台上對其配送和退款政策發表負面評價而將其起訴誹謗,但最終敗訴,並被判向該顧客支付 4,000 新元(約 3,145 美元)的訴訟費用。
在周一(8月31日)公布的判決書中,法官指出,評分和評論是電子商務平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並非所有的負面評價都構成誹謗。
在本案中,該評論不僅不構成誹謗,而且其核心內容屬實,因此適用「正當理由」辯護。
顧客蔡女士(Ms Chua Poh Hiok)於 2024 年在電商平台 Shopee 上從一家名為 Asia Excel 的零售商處購買了一台抽油煙機。
2024 年 11 月 13 日,她在 Asia Excel 的商品詳情頁發表評論,提醒其他買家:「請不要從這家店購買」。
她表示,零售商會打電話不斷強調,產品一旦送達,只要外觀沒有損壞,就意味著之後不能退貨或退款。
「除此之外,他們還堅持要求你必須在家等待配送並確保簽字確認,一旦簽字,概不退款/退貨。那麼,如果安裝後發現有故障怎麼辦?怎麼在接收時立即確保它沒有故障?」
蔡女士補充說,「非常令人沮喪的是,他們及其配送員會不斷提醒你,一旦確認收到就意味著一切可以接受,不能退貨」。
她寫道:「而且他們給出的配送時間是上午 10 點到下午 1 點,並告訴你必須有人檢查並簽字,否則如果家中無人,將收取 35 新元的重新配送費。購買前請考慮以上情況。」
Asia Excel 主張該評論構成誹謗,其含義為:
顧客不應購買他們的商品
他們會不斷打電話給顧客,聲明一旦配送完成,產品外觀的任何損壞均不予退貨或退款
公司會不斷堅持顧客必須在家接收配送,且一旦簽字,無論如何都不能退貨或退款
其配送員會不斷提醒顧客上述內容,導致顧客感到沮喪
配送時間確定後必須簽字,否則將收取 35 新元的重新配送費。
地區法官 Chiah Kok Khun 認定該評論並不構成誹謗。
他表示,很明顯蔡女士是在要求讀者在從該零售商購買商品前參考她的評論。
評論中沒有任何地方提到零售商會「不斷打電話給顧客」,且零售商在訴狀中並未說明其主張的含義在何種程度上構成了誹謗。
無論如何,評論的核心內容是真實的,這使得蔡女士可以適用正當理由辯護。
根據零售商自己的陳述,其配送團隊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 點後給蔡女士發了簡訊,告知次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3 點之間配送,並在到達前約 30 分鐘撥打電話。
零售商還表示,任何可見缺陷必須在配送時當場提出,配送人員離開蔡女士家後,將不再接受關於可見缺陷的索賠。
更改配送日期需提前兩天通知,若顧客不在家或臨時更改配送時間,將收取 35 新元的費用以安排新的配送日期。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1 時 50 分左右,配送團隊給蔡女士發簡訊,稱配送時需要有人在家檢查抽油煙機。
簡訊還提到,僅需在配送時報告劃痕或凹痕等可見損壞,功能性缺陷則由產品保修覆蓋。
Chiah 法官表示,評論的核心內容反映了零售商配送團隊在配送前向蔡女士傳達的信息。
零售商辯稱,該評論與「電器製造商提供產品保修」這一事實不符。
但法官表示,很明顯蔡女士是指零售商的配送和退款政策,她的評論中並未提及產品保修或製造商的退款。
法官認定,蔡女士的評論是「一個公正的人在基於事實的情況下可以誠實發表的」,且由於該零售商在熱門電商平台上銷售商品,這些評論屬於公眾利益事項,因此「公正評論」辯護同樣適用。
他表示,平台所有者積極鼓勵買家對產品和賣家進行評分和發表評論,這些信息構成了買家購物時可參考的信息池。
Chiah 法官說:「評分和評論對於此類電商平台的有效運行至關重要。使用電商平台的賣家必須接受對其商品和服務的評分與評論,將其視為在線經營的一部分。」
「這也意味著,當買家給出評分和評論時,他們必須準備好在接受好評的同時也接受差評。」
他指出,負面評論是在線經營的一部分,雖然誹謗法保護個人和企業的名譽,但並非所有負面評論都構成誹謗。
法官在駁回起訴時表示:「隨著在線購物的普及,我們需要警惕因電商平台上的負面評論而增加的無理誹謗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