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高达3.9万新币的圣淘沙升涛湾豪宅,租约结束后因押金和维修费闹上法庭。房东不仅未能成功索回所要求的维修费,还因证据不足,只获50新币象征式赔偿。

更尴尬的是,房东申请上诉许可时,代表律师因准备不足、无法指出相关证据,遭法官当庭批评,最终申请被驳回。
据了解,租户是批发贸易公司Golden Mango私人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与两名房东签订一年租约,租期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双方后来同意将租期延长四天至2023年8月4日,不另收租金。然而,交房时,房东代表以租户尚未完成部分维修为由拒绝收房,也不愿退还3万9000元押金。
租户随后入禀国家法院,要求取回押金,并索赔园艺绿化、窗帘干洗及专业清洁费,共6238元。
房东则提出反诉,指租户没有按照租约妥善交还房屋,也没有履行安排潜在租客看房的责任,要求赔偿4065元维修费,并声称租户直到8月23日才正式交房,进一步索讨2万4700元双倍租金。
房东索赔缺乏证据,最终只获50新币
国家法院法官黄献萍审理后认定,租户已在8月4日尝试交房,并归还大部分门卡和钥匙。租户后来保留一张门卡,是应房东代表要求返回单位进行维修,因此不构成逾期占用。
房东虽然声称租户从8月5日至23日继续占用单位,但未能证明实际损失。至于2万4700元双倍租金,房东也没有在诉状中提出,或申请修改诉状,因此不能到结案陈词时才提出,相关索赔遭驳回。
对于4065元维修费,法官认为,房屋确实存在一些轻微缺陷,但房东没有具体列明缺陷项目,也未提供发票或承包商报价单证明维修费用。
最终,房东仅获50元象征式赔偿。
租户要求赔偿的6238元园艺、清洁及窗帘干洗费用也未获批准,因为这些属于租约规定的交房维护责任。
扣除50元赔偿后,租户获准取回3万8950元押金余额,另获利息及部分诉讼费。

律师准备不足,遭法官当庭批评
房东不满裁决,申请上诉许可。但在8月4日的聆讯中,代表律师陈文成(译音)的表现引起法官关注。
当法官要求他指出支持4065元维修费的具体发票时,陈律师承认无法指出,并解释称,相关发票已在庭前文件披露阶段交给对方,因此无需在庭审时呈堂。
法官指出,庭前披露文件与庭审中正式提交并获采纳的证据是两回事。陈律师身为原审代表律师,却对一天审讯中呈堂的书面证据存在如此严重的误解,令人担忧。
法官也批评陈律师准备不足,指他直到聆讯期间才开始下载相关诉讼文件,还在手提电脑与响着的手机之间来回切换。
法官形容这一幕“只能让人感到同情”,并主动提出短暂休庭,让律师有时间准备,但陈律师拒绝了。
最终,法官无需传召租户律师回应,便当场驳回房东的上诉许可申请,并判房东承担相关诉讼费。
豪宅租金再高,打官司仍须拿出证据。 本案也提醒房东,若要追讨维修费或逾期占用损失,不能只靠口头指称,仍须有具体证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