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向三家印尼公司发出法律通知,追究跨境烟霾污染责任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已向另外三家印尼公司发出法律通知,据信这些公司的土地上发生了引发烟霾的火灾。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雪兰(Grace Fu)在周一(10月19日)的媒体采访中表示,此前已有七家公司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THPA)收到了此类通知。

加里曼丹的三家公司土地也被指发生火灾
根据国家环境局的消息,额外的“预防措施通知”已发送至以下公司:
PT Buana Megatama Jaya
PT Mananjung Hayak
PT Baratama Putra Perkasa
此前被点名的七家公司被认为对苏门答腊岛的火灾负责,而上述三家公司则位于加里曼丹岛。
国家环境局表示,有迹象表明,这三家公司特许经营土地上火灾产生的烟雾可能已飘向新加坡。
要求相关公司立即扑灭火灾
通知要求这些公司采取以下行动:
部署消防员扑灭火灾或防止火势在其土地上蔓延
停止或不得启动任何焚烧活动
向国家环境局提交扑灭火灾和/或防止火灾复燃的行动计划
国家环境局表示:“对于被发现对新加坡跨境烟霾负有责任的违规公司,NEA将继续致力于采取执法行动。”
此前收到通知的七家公司至今未予回应
傅雪兰部长周一表示,新加坡正在密切监测此前收到通知的七家公司的行动。
然而,她补充道,到目前为止,新加坡尚未收到这些公司的任何回复。

尽管如此,她强调,新加坡将毫不犹豫地根据现有信息和证据,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采取进一步行动,并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供给其他机构进行调查。
拒不执行通知的实体将被处以罚款
《跨境烟霾污染法》(THPA)于2014年起生效,允许对导致或促成新加坡烟霾污染的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即使这些公司的活动发生在海外,该法依然适用。
根据该法,如果实体的行为导致新加坡出现烟霾污染,该实体在污染期间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可被处以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
此外,未能遵守“预防措施通知”的实体,在不遵守通知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还可能被额外处以最高5万新元的罚款。
延伸阅读:印尼从飞机上投放2.4吨干冰以对抗南苏门答腊烟霾,称当地能见度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