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在兀兰检查站(Tuas Checkpoint)拦截摩托车的行动,最终演变成一场跨区域的缉毒大搜捕,导致两名男子被捕,缴获价值超过100万新元的毒品。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和中央禁毒局(CNB)在周一(9月28日)的联合新闻稿中表示,此次行动始于在检查站拦截一名摩托车骑手,随后警方在淡滨尼(Tampines)逮捕了一名男子并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了更多毒品。

兀兰检查站惊现“饼干包装”毒品
9月23日,一辆挂马来西亚车牌的摩托车试图通过兀兰检查站进入新加坡。
ICA官员在例行检查中将其拦截并进行了深度检查。在摩托车的后置储物箱中,官员们发现了几个密封的包装袋,上面贴着商业饼干的标签。
由于怀疑其中含有管制药物,CNB立即介入。经过进一步检查,警方发现了更多类似的密封包装袋。
最终,警方从该摩托车中缴获了约6,961克海洛因、1,116克冰毒(‘Ice’)和1,032克大麻。

随后,一名32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因涉嫌企图向新加坡走私毒品而被逮捕。
淡滨尼再擒一人,家中搜出大量毒品与现金
在随后的跟进调查中,CNB在淡滨尼第83街附近展开行动。

一名41岁的新加坡籍男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捕。CNB官员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缴获了以下物品:
约790克海洛因
约602克大麻
约127克冰毒
51粒摇头丸(‘Ecstasy’)
21克氯胺酮(Ketamine)
33,086新元现金

总价值超百万,可供数千名瘾君子使用
ICA和CNB表示,此次在兀兰检查站和淡滨尼缴获的毒品总价值估计超过100万新元。
仅海洛因、冰毒和大麻的数量,就足以满足约4,598名瘾君子一周的用量。
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走私管制药物最高可判死刑
ICA和CNB提醒,根据1973年《滥用药物法》(MDA)第5条,贩运管制药物、提议贩运或为贩运做准备均属犯罪。
无论犯罪者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即使对方在海外)贩运,均适用此法律。
凡被判定贩运超过15克二氢吗啡(即“纯海洛因”)或超过500克大麻的人员,可能面临强制死刑。
根据《滥用药物法》第7条,凡被判定向新加坡进口或从新加坡出口超过15克海洛因、250克甲基苯丙胺(冰毒)或500克大麻的人员,同样可能面临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