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户头收74万元赃款 男子帮助洗黑钱判五年

现年41岁的被告陈志贤,为了赚快钱而帮犯罪团伙洗黑钱,两个月内用七个户头接收逾74万元赃款,他面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及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等13项控状。
根据案情,被告早前与一名女子经营小吃档,并以她的名义注册档口的银行户头;由于生意不好,档口于2020年8月关闭。过后,被告通过微信认识自称是阿洛伊修斯的马来西亚籍男子。阿洛伊修斯建议被告帮忙为中国人提供汇款服务,被告每接收1万新元,就会获得20新元。被告接受提议,交出原本用来经营档口的户头资料,让阿洛伊修斯把钱转进户头。
自此以后,每当有赃款汇进户头,阿洛伊修斯就会通知被告,再由被告确认收到赃款。同年9月,涉案户头突然被冻结,被告怀疑自己涉及洗黑钱活动,但还是继续听从阿洛伊修斯指示。调查显示,2020年8月4日至9月30日,被告也利用个人户头帮忙犯罪团伙洗黑钱,短短两个月就用了七个户头,接收了74万8057元赃款。
警方于2022年1月20日逮捕被告,并起获29张银行卡。控方说,被告利欲熏心,获保释期间更是执迷不悟,希望法官判他坐牢五年六个月,以儆效尤。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打散工,要照顾年迈的母亲,希望法官从轻发落,让他尽快与母亲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