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9岁男子因走私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俗称“Kpods”)的电子烟烟弹,被判处监禁并处以鞭刑。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在周五(10月2日)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该男子在兀兰检查站被截获,其携带的208枚Kpods被巧妙地隐藏在洗衣粉中。

通过Telegram接单,帮人走私电子烟弹
根据HSA的调查,彭瑞盛(Png Swee Sheng,音译)于1月5日通过Telegram收到一名化名为“Pod”的熟人联系。
对方开出500至800新加坡元的报酬,邀请他将电子烟弹运入新加坡。
尽管深知电子烟在新加坡是违法的,但由于急需用钱,他还是答应了这次交易。
在新山商场取货,回程时在检查站被截
2月6日,“Pod”指示彭前往新山的一家商场领取货物。
对方告诉他,关于交付的更多细节将在他进入新加坡后告知。
然而,当他驾驶租赁车辆试图通过兀兰检查站返回新加坡时被拦截。
移民与关卡局(ICA)的官员随即将其带走进行进一步检查。
车内搜出2台电子烟及208枚烟弹
在检查过程中,ICA官员在他的车尾箱发现了两个标有“洗衣粉”的包裹。
包裹内含有两台电子烟和210枚电子烟弹。

彭随后被逮捕,案件移交给HSA处理。
进入新加坡前还自行吸食
HSA的实验室检测随后确认,在扣押的烟弹中,有208枚含有依托咪酯。
同时,对彭进行的尿检结果呈阳性,检测出依托咪酯成分。
他承认在2月6日或之前,即进入新加坡前,曾吸食过Kpods。

2月10日被正式起诉
2月10日,彭被HSA起诉走私Kpods。
在其犯罪时,依托咪酯被列为《1973年滥用药物法》(MDA)下的C类管制药物。
根据《1993年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TVCA)——该法由原《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更名并于5月1日生效——走私Kpods的处罚标准与之相似。
首例因走私Kpods被定罪并判刑
最终,彭被判处三年监禁和五次鞭刑,这是走私者的最低刑期。
HSA表示,他是首位根据《滥用药物法》因走私Kpods而被定罪并判刑的人。
HSA强调,对于走私和供应电子烟(尤其是涉及Kpods)的犯罪行为持“严肃态度”。
局方指出,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被列为TVCA中的“特定精神活性物质”。
这意味着,被判定销售和分发Kpods的人将面临2至10年监禁以及2至5次鞭刑。
而走私者则可能面临3至20年监禁以及5至15次鞭刑。
相关阅读:24岁男子在兀兰检查站被搜出100枚Kpods,被起诉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