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访问准证 (LTVP) 适用于就业准证或 S 准证持有人的同居配偶、继子女或残疾子女。收入超过12000新币的通行证持有人也可以获得父母通行证。
学生准证
要申请学生准证,您必须被新加坡批准的全日制课程录取。在晚上或周末进行的兼读制课程和课程不符合资格。如果您在申请获得批准后希望转学到另一所学校但尚未领取学生准证,则需要提交新的申请。
2.香港移民政策
香港的移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来港探索机遇,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人人士和世界顶尖大学的毕业生,但是该计划不适用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和越南的国民。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内地中国公民,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来港工作。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旨在通过快速处理安排,供合资格公司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 人才到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事研发工作。合资格公司须先申请配额,获创新科技署 发出配额的公司可相应地于为期24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 作签证/进入许可。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在香港就攻读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学位的非本地毕业生,在毕业时,会获得两年的逗留签证(需要在毕业六个月内递交申请),即IANG签证。IANG签证的全称是“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就业安排)。IANG签证可以在香港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的停留24个月(即2年),无配额限制,也不限行业。


受养人来港居留
保证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香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可以申请来香港居留: ①其配偶;或 ②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以及 ③其18岁以下的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保证人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①其配偶;或 ②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以及 ③其18岁以下的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 ④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①申请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②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 ; 以及 ③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来港就读
关于来港就读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申请人如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规定,可获考虑批准: 申请人1 ①已获一所根据《教育条例》(第2 7 9章)或《专上学院条例》(第3 2 0章)注册的私立学校取录。除专上院校外,来港就读公立或资助学校(英基学校协会学校及直接资助学校除外)的申请不会获得批准; ②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专上课程(包括短期课程)或兼读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研究院修课课程; ③修读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副学位交换生课程或为期不超过一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或非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交换生课程;或 ④已登记修读于非本地高等教育或专业课程的注册纪录册上的全日制课程,而该纪录册是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 9 3章)设立;
申请人2
申请人为:
①年龄5岁8个月至1 1岁,申请入读小学;或
②年龄2 0岁以下,申请入读中学;
③申请人持有学校的取录信,证明已获取录修读某项课程;以及
④申请人不需通过工作或依靠公帑而能够负担其在港学费、生活费及住宿费。
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①在内地及台湾的中国居民; 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以后定居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 ③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内地、澳门特区及台湾的中国居民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来港修读: ①申请人持有学校的取录信,证明已获取录修读某项课程;以及 ②申请人不需透过工作或依靠公帑而能够负担其在港学费、生活费及住宿费; ③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或非本地专上课程; ④兼读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研究院修课课程; ⑤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副学位交换生课程或为期不超过一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或非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交换生课程;或 ⑥全日制短期课程,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有关课程由拥有学位颁授权的香港高等教育院校(不包括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办;以及 b.学生修读短期课程的累计修业期,在任何12个月内不得超过180日。
此外,内地的中国居民亦可申请,在内地老师陪同下,来港修读经教育局批准为期不多于两星期的中学短期交换生课程。
03 新加坡和香港移民政策对比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地及移民方式
